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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财政局2022年会计监督查前公示

索  引  号 24K458996/2022-0105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2-06-23 16:58
名        称 乌恰县财政局2022年会计监督查前公示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财政局

为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克财监【20221)的相关要求,乌恰县财政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22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内容公示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履职。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财政部门作为会计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切实履行财政监督的主体责任,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制定检查方案,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重点检查单位:(1)乌恰县农业农村局(2)乌恰县吉根乡人民政府3)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以上单位可根据检查实际情况必要时延伸到县本级及乡镇其他相关单位。

三、检查内容:一是围绕财政重点工作,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主动防范,标本兼治,守住底线的总体思路,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二是高度关注会计准则执行情况,特别是会计核算是否真实、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制度以及财经纪律执行是否合法、依规、到位。三是结合内控报表的填报工作加强预算单位资产和内部制度的管理。四是查看项目是否按规定立项、组织实施和验收;项目计划编制是否完善、监管主体责任、监管内容是否明确;项目是否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资金使用报告制;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等问题;项目是否按规定实行工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是否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项目档案资料是否规范完整。

四、检查要求: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在检查组进点前,先进行自查。2、检查小组在检查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财政部门及被检查单位领导请示汇报,并及时上报检查工作进展情况。3、检查结束后,财政部门及时督促被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

(五)检查小组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908-462309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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