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2023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4-0334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26 15:32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财政局 |
乌恰县2023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专项报告
乌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乌恰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国资委主任陈彦平
乌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乌恰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安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关于乌恰县2023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乌恰县行政事业机构基本情况
乌恰县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编制的机构单位128个,其中:行政单位53个,事业单位75个,较上年减少1个,降低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直部分单位进行合并,减少独立核算机构。
二、乌恰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基本情况
截止2023年年底,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65.65亿元,较上年增加2.02亿元,负债总额2.42亿元,较上年减少13.03亿元;净资产63.23亿元,较上年增加15.0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69%。
(一)资产结构情况。行政单位资产总额54.71亿元,占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的83.34%,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0.94亿元,占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的16.66%。流动资产3.67亿元,占资产总额的5.59%;无形资产净值0.04亿元,占资产总额的0.06%;在建工程21.42亿元,占资产总额的32.63%;公共基础设施净值11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6.76%;保障性住房净值1.0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65%;固定资产净值28.44亿元,占资产总额的43.32%。
(二)负债结构情况。行政单位负债总额1.57亿元,占负债总额的64.88%,事业单位负债总额0.85亿元,占负债总额的35.12%;流动负债2.42亿元,占负债总额的100%。
(三)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全县固定资产净值28.44亿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净值24.73亿元,占比86.95%;设备净值3.1亿元,占比10.9%,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净值0.04亿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14%;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净值0.57亿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01%。
(四)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情况。2023年新增资产18.22亿元,主要为各行政事业单位新购固定资产12.22亿元。2022年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当年处置账面价值13.36亿元,主要包含报废报损0.27亿元,无偿调拨(划转)13.08亿元。2023年度无通过房屋、设备出租出借获得的收益。
三、工作成效及做法
(一)扎紧资产管理制度笼子,以制度建设促进资产管理规范有序。
一是加强资产配置管理,切实把好“入口关”。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配置及最低使用年限标准(暂行)》的通知(新财资管〔2015〕72号),乌恰县严格按照配置标准,从资产采购前的配额标准开始,到资产入固,严格控制资产采购的每一个环节,实现财政资金的合理运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二是加强资产使用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梳理在用资产的使用部门、使用人,确保在用资产使用情况与资产卡片信息一致,加强资产循环利用,对于达到使用年限、提完折旧的资产仍具有使用价值的,或修旧利废后满足业务工作要求的,应继续使用,做到物尽其用。严控资产增量,单位要以最精简存量资产,最少新增配置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资产购置需求能够在单位内部调剂的应尽量内部调剂,减少重复配置。
三是加强资产处置管理,规范处置行为。乌恰县财政局(国资委)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738号令)等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制定印发了《乌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试行)》。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可出租出借的房屋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管理的通知》(克财办〔2022〕6号)要求,采取对外出租、出售等市场化方式处置,并将处置收入及时上缴财政。2023年首先将部分经营性资产委托国有企业管理运营,采用拍租的方式,使国有资产发挥最大效益;其次,各单位报废资产委托第三方进行拍卖,实行收支两条线,最大可能地增加财政收入;最后,将部分地理位置偏僻或者闲置时间较久的资产进行划拨,壮大了国有企业。
(二)夯实基础工作,积极拓展资产管理监管新路径。
一是开展全面清理实现资产管理“家底”清。为进一步巩固“起底清仓”成果,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规范管理,乌恰县财政局聘请第三方进行资产清查,摸清了各行政事业单位家底,夯实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管理提供了实质性支撑。截止2023年6月30日,乌恰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账面总额56.55亿元,其中:流动资产总额6.53亿元(包括货币资金5.20亿元、应收账款0.16亿元、其他应收款1.0亿元、存货0.14亿元等),非流动资产总额50.02亿元(包括固定资产净值24.26亿元、在建工程20.79亿元、保障性住房0.57亿元、公共基础设施净值4.03亿元等),负债账面总额6.08亿元,净资产账面总额50.47亿元。
二是规范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管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已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必须按照规定转固定资产。对已投入使用并完成决算手续的要及时转固入账;对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决算手续的在建工程,督促单位先以先以暂估价进行入固,待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并及时办理资产权属证书。
三是规范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将公共基础设施(包含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其他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督促单位全部录入公共资产卡片库,纳入资产管理范畴,实现信息化管理。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5号-公共基础设施》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确认、计量,完善财务核算,为规范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三)体现效率为先,努力实现资产配置使用共建共享
一是合理调剂使用资产。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梳理在用资产以及闲置资产,对闲置资产做好台账登记,并制定盘活方案,积极盘活资产。督促行业部门建立本行业资产共享共用机制,筛选具备条件的行业资产开展共享共用,包括但不限于仪器设备、文体设施、工程设备等,促进资产由闲置向在用转化。2023年我县共盘活7处资产,涉及金额1292.04万元。
二是缓解财政支出压力。按照“能用先用、不用可售、不售可租、能融则融”的原则,积极探索盘活资产的有效路径。高效统筹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做好优质项目包装、续建,有效盘活旅游景区、市政配套、园区设施等既有资产。结合乌恰县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国有企业依托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依法依规进行进场交易、协议转让、无偿划转、资产置换、联合整合等方式,参与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的盘活。
三是发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作用。以信息化手段推进资产管理精细高效,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建立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不断健全信息登记,准确核算和动态反映资产配置、存量等情况。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起底清仓”成果及资产清查全过程嵌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盘活结果、收入情况通过资产信息系统台账全面反映,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管。充分运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到实物、账务、系统时时进行比对,进一步提升资产监管时效。
(四)积极落实整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财政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各级对于国有资产管理非常重视,各级巡视巡察以及经济责任审计共提出4条问题:一是吐鲁番市审计局赴乌恰县经济责任审计组提出乌恰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违反政策规定确定国有资产出租事宜等共计3条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二是乌恰县财政局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乌恰县反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漏洞,目前已整改完毕。
四、乌恰县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历史遗留问题多。因年限久远,资料保存不当丢失,导致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无法及时有效的解决,加大了管理难度。
二是资产入固不及时。以前年度对于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管理意识薄弱,不能按时办理资产入固手续,大量的国有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形成账外资产。
三是资产主体变动频繁。一方面,资产管理流程不具体、不规范,将资产出租或者移交给其他单位时,未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导致资产多次转手,产权不明晰;另一方面,由于财务人员变更频繁,交接不具体,导致对部分资产产权不明晰,导致资产低效运行或闲置。
五、加强乌恰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监管力度,督促落实整改。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针对本单位出现的问题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从制定整改措施入手,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堵塞漏洞,防止前清后乱。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各个环节的管理,使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发挥应有效益。如:对于存在账外资产的单位,督促其按资产实际成本或第三方评估入账,并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或者闲置;对于存在在建工程未转固定资产的单位,下发督促函,督促各单位加快竣工决算进程,尽快转固,确保账账相符。
二是强化审批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审批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优先在本单位、本部门内部调剂利用。对使用价值大、利用范围广的低效、闲置资产,积极推进在县域范围内跨部门、跨级次资产调剂。对因技术原因需要更新、但仍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通过转变用途,调剂到技术要求相对较低的单位、部门,最大程度激发资产效能,杜绝国有资产闲置浪费。对于各单位新增资产,督促其限期办理相关手续,并责任到人,建立台账,结合资产性质,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资产处置在规范审批程序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流程,依法合规办理,处置收入严格按照非税管理上缴国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是完善工作流程,加强资产管理。加强对资产采购采购到报废每一个环节的监督管理,要求单位限期对新增资产进行入固,并登记台账,财政不定期对单位资产进行抽查,核实是否账证、账账、账实相符。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到人,对于管理不善的单位限期整改,改善国有资产管理混乱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