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关于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及举报途径的公告
| 索 引 号 | wqxrmzf00/2026-01555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6-09-22 10:11 |
| 名 称 |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乌恰县财政局 | ||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法集资行政处置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函》的要求,现将乌恰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及线索举报途径明确并公告如下:
乌恰县财政局为我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的防范、监测、预警、处置非法集资等相关工作职责。
为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切实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社会公众如发现辖区内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可通过我县官方举报途径举报,也可直接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实地举报。现将乌恰县非法集资线索举报途径公示如下:
举报电话:0908-4623075
来信来访地址:乌恰县光明路11号(乌恰县财政局)
邮政编码:845450
特此公告。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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