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乌恰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2-0103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2022-12-18 15:56 | |
名 称 | |||
文 号 | 恰财字〔2022〕129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财政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十二个专项组及成员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关于印发<自治区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新财规〔2021〕7号)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关于下达乌恰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恰党农领发〔2022〕14号),现下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计划11455万元,涉及项目24个,具体资金来源: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455万元(具体项目资金明细计划见附表)。
请建设单位收到通知后,及时明确项目绩效目标并组织项目实施,尽快完成立项批复、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等前期工作,使项目具备开工条件,确保按时保质建设完成,持续发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
附件: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计划(第一批24个项目)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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