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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4-03632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乌恰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12-26 17:39
名        称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文        号 恰财字〔2024〕223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财政局

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改委、审计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振2024〕9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衔接资金预算指标2388万元。该项指标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21305农林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科目,根据实际支出方向将支出功能科目明确至相应项级,指标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严禁资金用于负面清单及与巩固衔接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发生挤占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滞留闲置资金情况。

二是突出资金支持重点。收到指标后,须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突出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进一步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群众稳定就业、持续增收,使其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更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是强化项目绩效管理。落实全面绩效管理要求,压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项目绩效主体责任,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强化绩效管理审核,做好绩效运营监控,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突出资金使用成效,确保项目资产权属清晰、运营高效、管护到位、发挥效益。

四是做好公告公示工作。严格落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等信息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促进资金项目规范管理。

附件: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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