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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2020年度无纸化学法考试工作提示

索  引  号 WQX012-2020-000069 主题分类 司法
发布机构 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0-11-03 16:58
名        称 【重要通知】2020年度无纸化学法考试工作提示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自治区依法治疆委员会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各地、州、市党委全面依法治地、州、市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国有大中型企业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驻疆单位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疆公职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党政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公职人员日常学法和年度学法考试制度,取得良好效果。为检验全疆国家公职人员网络学法用法成效,确保2020年度无纸化学法考试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2020年全疆公职人员无纸化学法考试,正式考试时间定于2020年11月10日10:00至20日22:00。未达到学分要求、成绩不及格的,将统一安排一次补考,补考时间定于2020年12月14日10:00至18日22:00。

二、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为“法宣在线”平台所列的网络学法用法必学内容。考试试题实行百分制,由电脑随机抽取、卷卷不同。学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题并提交试卷,成绩即时显示。

三、注意事项。凡是日常学分未达到5000分最低要求的学员(考试期间正常积学分),将不能参加此次年度考试。日常学法未满5000分、当年度学法成绩不合格(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将记入个人学法档案,并在单位年度考核中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督促学员抓紧学习,尽早达到学分要求,做到应考尽考、一个不少。

四、纪律要求。自治区将把此次年度考试工作纳入2020年法治宣传绩效考核工作。各地、各部门(单位)国家公职人员要端正考试态度,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禁代学代考,严禁使用小程序刷分,一经发现取消成绩,并予以通报。

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办联系人:许旺 张国亮

联系电话:0991-2956522 2956523

“法宣在线”平台联系方式:

全国技术咨询热线:400-659-2288(拨1)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北京时间)

全国统一客服QQ:4006570518

非技术咨询联系人:曹梦龙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

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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