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2024年度外出务工人员一次性交通补助告知书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4-0243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4-09-02 19:15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人社局 |
一、补助对象
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乌恰籍人员在克州以外务工且连续务工时长达到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人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除外)。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有序输送的外出务工人员当年不享受一次性交通补助。
二、补助标准
对当年连续外出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其中:疆外按照每人2000元,使用中央衔接资金发放;疆内跨地州市(含兵团)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补助(其中巴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按照300元标准给予补助),使用自治区衔接资金发放。补助按年度发放。
三、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复印件;申请人就业证明(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劳动报酬发放记录或银行流水账单(至少连续3个月)。
2.乌恰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
3.对确已外出务工,但因各种原因无劳动合同、协议或相关材料不齐全的,经本人提交书面说明,村委会审核后,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可申请办理。
四、补助流程
1.外出务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本人提出申请并向村委会提供相关材料。
2.村负责审核汇总,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真实性核查。
3.乡(镇)审核后报县乡村振兴局、人社局复核备案。
4.县级部门复核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确定补助对象及金额,履行审批手续,提交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资金。
五、咨询电话
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8-4621502
附件1:乌恰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
附件2:乌恰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汇总表
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