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过期矿业权的通知
|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5-00411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5-02-27 18:24 |
| 名 称 |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乌恰县自然资源局 | ||
各矿业权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4号)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将对纳入已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的过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进行清理,并进行公告注销。
经核查,您单位持有的矿业权(探矿权名单见附表1、采矿权名单见附表2),已过期且未办理延续手续,现纳入已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我局将按照法定程序对该矿业权进行公告注销。
如有异议,请于本通知公示起30日内向乌恰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报告。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旭
电话:0908-4621908
地址:乌恰县自然资源局
附表:1.乌恰县过期探矿权统计表
2.乌恰县过期采矿权统计表
乌恰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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