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师铁列克乡经托云牧场二连至边防一连公路工程临时用地的批复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4-0143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4-05-24 18:05 |
名 称 | |||
文 号 | 恰自然资临字〔2024〕1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自然资源局 |
中煤新疆天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兹有贵公司申请的临时用地位于乌恰县铁列克乡铁列克村,面积(0.1025公顷),使用年限2024年5月16日至2026年5月15日,主要用于施工便道和拌合站。土地复垦保证金0.3万元。经乌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企业申请的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内,若遇规划建设,需无偿拆除。
二、根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自批复下发之日起30日内足额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
二、办理相关林草占用手续,不得超占,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出租转让,若有违反按违法用地处理。
三、使用期限后,恢复土地原貌,若还需使用,重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若使用期满未拆除,也未重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乌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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