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整改(停工)通知书
|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5-03336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5-12-19 18:58 |
| 名 称 | |||
| 文 号 | 〔〕2025年质、安整(停)(014)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乌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新疆金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克州科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克州曙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承建的米尔湾·阳光佳苑三期(B区)建设项目,2025年5月12日,在陪同州局检查过程中发现以下质量缺陷问题:
一、资料核查情况
1.钢筋机械连接未按规范要求开展工艺试验,缺少对应的工艺试验报告,不符合资料归档管理规定;
2.回填土施工后未进行压实度检测,无相关检测记录及资料留存,质量控制资料不完整;
3.见证取样送检工作不规范,其中钢筋 HRB400E(φ14,炉号:KL241-13583-1)、HRB400E(φ20,炉号:KL241-13718-2)未按要求执行见证取样送检程序;
4.8# 楼地基验槽记录未明确填写验收结论,基础隐蔽验收记录存在验收结论不完整、签字手续不完善的情况,资料审批流程不规范。
二、实体检查情况
1.8# 楼 7 层部分钢筋机械连接件加工质量不达标,存在坏丝、端部未磨平处理等违规情况,影响连接牢固性;
2.8# 楼 7 层顶板钢筋部分区域保护层厚度控制不到位,不符合钢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3.现场未发现同条件混凝土试块,标准养护箱温湿度不符合规范规定,且未建立标养箱定期巡查检查制度,混凝土试块堆放间距未满足相关要求,影响试块养护质量及检测结果准确性。
限相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于 2025 年 5月 16 日前,3天内整改完毕,报质监站进行复查。
乌恰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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