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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供热热力销售价格、维修及相关服务价格标准、收费依据

索  引  号 wqxrmzf00/2026-0171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6-10-13 12:30
名        称 乌恰县供热热力销售价格、维修及相关服务价格标准、收费依据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城乡建设市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热力销售价格(按建筑面积计费)

依据《关于调整乌恰县城镇集中供热收费标准的通知》(恰发改统字〔2024〕82号):

居民采暖:23元/平方米;

非居民(商业、办公、企业)采暖:27元/平方米;

低保特困住户采暖:21元/平方米。

(二)供热相关服务收费

1.市政公共供热管网巡检、保养、常规维修费用纳入采暖费,不单独向用户收取;

2.用户户内暖气片、管道、阀门等自有设施维修,采取现场踏勘、据实收费,维修前告知收费明细,征得用户同意后施工;

3.停复热:用户申请停止供热的,按照规定对申请停暖用户收取基础热费,其中顶楼用户按采暖费30%收取基础热费,其他楼层按采暖费50%收取基础热费。

(三)收费依据

1.《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供热管理条例》

3.《关于调整乌恰县城镇集中供热收费标准的通知》(恰发改统字〔2024〕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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