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政务公开 > 住建局 > 水、暖、气服务
  3. > 正文

乌恰县供热服务标准、服务承诺、便民措施

索  引  号 wqxrmzf00/2026-0171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6-10-13 12:34
名        称 乌恰县供热服务标准、服务承诺、便民措施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城乡建设市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服务标准

1.供热期:每年10月15日—次年4月15日,根据气温可提前供热或延后停热。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制度,保障居民室内采暖温度达标。

(二)服务承诺

1.24小时供热热线保持畅通,受理咨询、报修、投诉;

2.供热故障限时处置,重大抢修及时公示恢复时间;

3.严格执行公示价格,杜绝乱收费;

4.常态化开展管网巡检维护,保障供热系统稳定运行。

(三)便民措施

1.提供线上缴费渠道,减少群众跑腿;

2.对困难群体提供上门测温、入户检修服务;

3.采暖季前发布注水、打压、检修公告;

4.开展多语种供热政策、安全知识宣传。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