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供热设施安全常识、安全提示及供热监督投诉
| 索 引 号 | wqxrmzf00/2026-01717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6-10-13 12:35 |
| 名 称 |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乌恰县城乡建设市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一)安全常识
公共供热管网、换热站由供热企业负责管护;户内采暖设施产权归用户,由用户负责日常管护。供热系统带压运行,严禁私自操作供热设施。管网周边禁止开挖、搭建构筑物、堆放杂物。
(二)安全提示
1.严禁私自改装、拆卸、包裹暖气片及供热管道;
2.严禁私自排放暖气水,禁止加装循环泵、换热器;
3.管网注水、打压期间家中尽量留人,发现渗漏立即关闭入户阀门并拨打报修电话;
4.严禁遮挡、损坏供热设施,违规造成损失需承担相应责任。
(三)供热监督投诉
群众可通过供热服务热线、政务服务平台反馈供热服务、收费相关问题,县住建局跟踪督办、限时答复。
乌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908-4621406
乌恰县城乡建设市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0908-462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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