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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曝光交通违法行为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2-0027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2-08-10 18:17
名        称 乌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曝光交通违法行为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07月07日12:30,喀什市某道路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排某驾驶新QN75**中小客车从托帕口岸经过时,发现有一下违法行为: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被乌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查获。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壹仟元整(¥1000)的行政处罚。


乌恰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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