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曝光交通违法行为
|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2-00277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2022-08-10 18:33 |
| 名 称 |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乌恰县交通运输局 | ||
2022年08月02日12:10,乌恰县某运输公司业务员来乌恰县交通运输局业务大厅办理新P26**挂重型自卸半挂车道路运输证年审签章业务时,发现有以下违法行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营运车辆,未按照规定参加车辆年度审验,被乌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查获。
以上事实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营运车辆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车,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车辆年度审验的规定。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贰仟元整(¥2000)的行政处罚。
乌恰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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