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曝光交通违法行为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3-0275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2023-11-15 16:44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交通运输局 |
2023年06月20日11时34分,当事人**驾驶乌恰县某公司的新PT2***小型轿车在乌恰县伊尔克什坦口岸联检大厅大门口被工作人员发现,存在涉嫌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提取了询问笔录,现场笔录记录。
以上事实违反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四十一条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的行政处罚。
乌恰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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