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曝光交通违法行为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3-0279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2023-11-15 18:42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交通运输局 |
2023年8月9日12:23,喀什市某运输公司所有的新Q1B***小型轿车由驾驶员**载客行驶到乌恰县康西湾公安检查站时,发现有以下违法行为: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日发班次下限行驶,执法人员依法提取了询问笔录,现场笔录记录。
以上事实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的行政处罚。
乌恰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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