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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乌恰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WQX018-2018-000044 主题分类 水利
发布机构 乌恰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18-09-12 11:18
名        称 关于成立乌恰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恰水发〔2018〕85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水利局

各乡(镇)、玛依喀克尔管委会: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水利部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四乱”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经研究决定成立乌恰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李毅(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塔力瓦尔地(水利局党组书记)

马国成(副局长)

成员:包新明(总工)

司拉依(副总工)

王艳(水政大队队长)

努尔克力迪(质监站站长)

沈飞(开普太希水库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河长办,办公室主任由李毅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水利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本县区域“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确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效果。

乌恰县河(湖)长办

(乌恰县水利局代章)

2018年8月29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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