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职责范围内涉水问题的监督举报
索 引 号 | WQX018-2020-00000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0-06-20 18:51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水利部 |
举报须知
一、举报范围:水利部职责范围内涉水问题的监督举报。主要包括:河湖突出问题、农村饮水问题、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问题、水资源管理及节约用水问题、水土保持问题、水库移民问题、水旱灾害防御问题、水利部行政审批问题等。
二、以下事项不予接收:水污染问题等不属于水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事项;依法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或已经进入上述程序的事项;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请求。
三、反映水利部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党组织、党员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请访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或拨打电话;反映水利部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请访问水利信访或拨打电话。
四、举报涉水问题时,请尽量详细描述说明问题情况并附图片,以便处理。
五、请据实举报,并使用文明用语。如有诬陷行为,或上传不良信息行为,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为提高效率,平台不对同一举报信息重复接收,请不要重复提交相同的举报信息。
七、提倡实名举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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