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理收费公示的函
索 引 号 | WQX019-2021-00005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1-10-24 11:15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 办理 收费 |
来 源 | 乌恰县农业农村局 |
按照《关于规范我区机动车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计价费〔2005〕450号)文件要求,对申请办理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操作证人员和农牧业机械驾驶证人员每人收取90元考试费,因机构改革,根据《关于乌恰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恰党编办〔2020〕35号)文件精神,将乌恰县农牧机械管理局更名为乌恰县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为乌恰县农业农村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撤销乌恰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相关职责交由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不适合承担行政收费职责。
根据《乌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相关适宜的通知》(恰党编〔2019〕19号)文件精神,成立乌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乌恰县农业农村局挂牌,“实行局队合一”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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