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乌恰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4-0163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日期 | 2023-12-18 14:20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乡村振兴局 |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是落实精准帮扶机制,增强内生动力,提高脱贫户家庭、监测帮扶对象家庭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增收,加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一项民生工程。“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劳动力就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减轻脱贫户家庭、监测帮扶对象家庭经济负担,鼓励脱贫户家庭、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完成学业,帮助实现转移增收。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我县接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户家庭、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因学返贫、致贫或由于学费支出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有学上、上得起学,稳定学业,切实掌握一技之长,实现稳定就业。特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
项目库编号:WQ2024-075
项目主管单位:乌恰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1月-2024年12月
二、补助对象
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三、补助条件
(一)户籍要求:精准识别且录入全国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脱贫家庭、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脱贫家庭、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
(二)学籍要求:脱贫户家庭、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
四、补助标准
按每生每学年3000元标准以“一卡通”方式直补到脱贫家庭、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凡符合补助条件的脱贫家庭、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无论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地申领雨露计划补助。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概算
经前期摸排预测,2023-2024学年预计1010名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符合资助条件,预计投入303万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六、扶持期限
脱贫户家庭、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雨露计划补助。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家庭、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第一次得到雨露计划补助后,在校学习期间按学制继续享受后续扶持政策(对休学的学生暂停补助,停止休学返校学习后可继续享受补助,对退学的学生停止补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补助政策。
七、项目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雨露计划工作涉及脱贫户家庭、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切身利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强化组织协调,精准确定补助对象,严格执行自治区政策标准,抓好政策落实,坚决杜绝漏补错补问题,切实让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家庭、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享受到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实现应补尽补。
(二)强化排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安排专人逐村逐户排查补助对象。对严格按工作要求、程序确认补助对象且兑现补助资金后,由于脱贫家庭、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个人原因造成退学的,待追回补助资金后,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不按错补、虚假补助对待。
(三)强化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雨露计划要求,安排专人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讲,通过张贴标语、电子屏滚动政策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雨露计划政策。充分利用乡村广播、小喇叭、微信等多媒体进行宣传,使脱贫户家庭、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强化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履职尽责,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个环节稳步推进。每学期对享受雨露计划学生进行一次跟踪回访,重点核查是否有退学现象,并将核查情况上报县乡村振兴局。雨露计划补助资金要严格操作程序,实行公示公告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虚报冒领、私分、截留、挪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八、效益分析
预计补助1010名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掌握一技之长,实现稳定就业,
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家庭巩固脱贫成果,促进教育良续发展,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为建设美丽乡村提供技能和人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