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农业农村局乌恰县2025年良种能繁母畜养殖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5-01433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5-04-03 20:09 |
| 名 称 |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乌恰县畜牧兽医站 | ||
乌恰县农业农村局乌恰县2025年良种能繁母畜养殖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一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粮棉果畜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毫不放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力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致富,根据自治区《关于2024年推动产业帮扶精准到户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财振〔2024〕6号),现制定乌恰县农业农村局乌恰县2025年良种能繁母畜养殖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引导和鼓励有发展条件、发展愿望的监测对象家庭及脱贫户(以下简称“帮扶对象”),通过实施产业到户项目稳定增收致富,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奠定基础。
(一)政府引导、自主自愿。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充分尊重帮扶对象意愿,注重正向激励,不强迫命令、大包大揽,切实调动帮扶对象发展产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紧密围绕涉农产业集群发展行动计划,鼓励帮扶对象依托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深度融入产业链价值链,实现补助一户、见效一户、带动一片的效果。
(三)聚焦重点、精准补助。明确养殖业(西门塔尔牛、新疆褐牛、柯尔克孜羊)为主导产业,科学制定产业到户项目清单,分类确定补助标准,实施精准补助,先干后补、多干多补、干好再补,杜绝简单发钱发物。
(四)政策协同、合力推进。加强与支持涉农产业集群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衔接,积极推进与金融、产业帮扶等政策协同,强化资源统筹,形成联动效应,支持产业到户项目实施,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年度到位衔接资金的20%以上,资金由中央、自治区到位衔接资金,土地增减挂资金组成。实施到户产业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扶持壮大我县主导产业,引导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让农民真正融入到产业链价值链当中去,推动产业到户项目实施与支持畜牧产业集群发展形成上下游联动贯通,有效提高农户收入。
三、职责分工
各乡(镇):负责指导村级按照程序申报到户产业项目,做好政策宣传,指导农户保存好相关印证资料,对各村申报的到户产业项目进行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审核,据实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到户产业项目,对到户产业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项目完工后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财政局:参与到户产业项目审查论证及抽验,按照乡(镇)和行业部门申请,通过“一卡通”拨付补助资金。
农业农村局:督促各乡(镇)申报到户产业项目,组织行业部门、各乡(镇)对到户产业项目进行审查论证,按照程序将到户产业项目纳入衔接资金项目库和年度项目计划,并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做好到户产业项目资金安排,分批次实施;督促各乡(镇)实施到户产业项目,组织县直相关行业部门对到户产业项目进行抽验。做好畜牧业到户产业项目的跟踪指导,做好政策宣传和农户申请补助资金所需的印证资料宣传,对畜牧业到户产业项目
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参与畜牧业到户产业项目的论证审查和验收。
四、支持对象及范围
(一)支持对象。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管理,有发展条件、发展愿望的帮扶对象。
(二)补助标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的(于2025年推动产业帮扶精准到户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农帮扶[2025]34号文件精神对单户(每户)享受补助资金上限1.08万元(每户补助不超过1.08万元),不设下限。
(三)支持范围。在县域确定的主导产业中,引导帮扶对象实施畜牧业到户项目,重点支持提质增效、社会化服务等,兼顾对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支持。对当年已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在同一环节不再重复补助。
五、支持环节和标准
(一)畜牧业。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病种免疫、佩戴耳标、完成无纸化防疫系统录入,牲畜出栏时符合检疫合格标准,对养殖关键环节、薄弱环节给予适当补助。
1.支持良种能繁母畜养殖。①引进良种母畜(母牛2到4岁,母羊1岁半至4岁):对当年从县外引进的良种能繁母牛(西门塔尔牛,饲养3个月以上),按照4000元/头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当年引进的每只能繁母羊(柯尔克孜羊,饲养3个月以上),按照400元/只的标准给予补助。每头(只)母畜当年补一次。(申请补助的农户跨县引进母畜的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布病检测报告、母畜照片、录入到无纸化防疫系统的截图、耳标号)县内不允许引进(乡镇)。②自繁良种母畜(在年初存栏的母畜基础上扩增的母畜):对当年自繁扩增符合本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畜(西门塔尔牛、新疆褐牛、柯尔克孜羊,饲养3个月以上),母牛按照3000元/头的标准给予补助,母羊按照300元/只的标准给予补助。每头(只)新增母畜当年只补一次(申请补助的农户需提供母畜录入到无纸化防疫系统的截图、耳标号、照片)。享受补助的母畜当年不能买卖。
六、创新优化支持方式
(一)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以中央和自治区安排的衔接资金为主,规范使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南疆高质量发展专项,以及援疆资金、村集体收入等各类资金统筹力度,支持产业到户项目实施。
(二)强化各类政策协同。进一步加大财政政策与金融、产业、区域等各类政策协同联动,帮助帮扶对象实施好产业到户项目。
(三)大力盘活闲置资产。围绕盘活用好现有闲置低效畜圈、充分发挥存量资源资产作用,积极探索适宜帮扶对象参与方式,调动实施产业到户项目积极性,在有效盘活闲置低效资产同时,提升发展产业带动稳定增收的能力。
(四)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各村建立健全“村党组织+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采取“大合作、小联户”等发展模式,通过与帮扶对象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推动真正把项目实施主体由政府转向农户、转向市场、转向企业,实现产业到户项目与产业链有效联结,促进帮扶对象融入产业链发展。
七、项目实施流程
(一)自主申报。补助对象对照产业到户项目申报条件和程序,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审核汇总,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核查。
(二)审核审批。各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各村申报材料,分类编制产业到户项目绩效目标,按程序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畜牧兽医部门,财政局对乡(镇)申报产业到户项目进行审核论证。对审核通过的项目按程序列入衔接资金项目库,纳入年度项目计划,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分批次实施;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的项目,不得安排财政资金予以扶持。
(三)组织实施。帮扶对象按照批准的申请计划实施到户项目。乡村两级根据产业类型、生产规律和生产周期,实时关注项目实施情况,严格把控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县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技术指导,跟踪服务,加强项目日常监督。
(四)验收核查。产业到户项目实施完一批验收一批。帮扶对象实施的到户项目符合验收标准的,村委会初审后提出验收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意见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畜牧兽医部门按不低于申请补助户数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对抽检整体合格的,给予综合验收意见。
(五)拨付资金。对综合验收合格的产业到户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级部门复核确定补助对象及金额,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提交县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补助资金。
(六)公示公告。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对产业到户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告,对项目申报、验收结果等关键环节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
八、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把推进实施产业到户项目作为促进帮扶对象持续稳定增收的有力抓手,做好统筹谋划,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
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产业到户项目落地落细、见到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行业部门要做好产业到户政策指导、资金监管、督促落实等工作,审核各乡(镇)项目实施方案。各乡(镇)要引导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积极申报产业到户项目,分类汇总统计项目需求,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定项目清单,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和绩效管理。
(三)突出绩效导向。各乡(镇)要加强对产业到户项目的绩效管理,明确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偏。
(四)严格监督管理。各乡(镇)要全面落实产业到户项目实施、资金执行的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监管、加快资金执行,防止新增资产闲置浪费;严禁挤占、挪用财政资金,严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骗取资金,坚决杜绝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半拉子工程。对发现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加大产业到户支持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帮扶对象积极参与。要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妥善应对处置。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选树致富典型,营造良好氛围。县直相关行业部门要梳理总结本行业实施的产业到户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专项工作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的成效、典型案例、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于10月底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乌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