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上半年工作汇报
| 索 引 号 | WQX019-2021-000034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1-08-27 17:14 |
| 名 称 |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乌恰县农业农村局 | ||
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2021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辖区菜市场动物产品检疫、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屠宰、种子、肥料、农机产品、农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等进行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239人次、检查 109次数、检查经营场所673个;动物检疫,检查经营场所133家,兽药行政执法检查经营场所11家次;检查拖拉机93台次、联合收割机15台次、大型工程机械设备312台次;禽畜屠宰行政执法检查12家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行政执法检查经营门店24家次,对存在台账记录不全、进货来源和销售去向不明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门店限期整改,责令建立健全销售进货台账。
2、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乡村,在乡村基层的大力协助下,充分利用夜校,升国旗仪式等有利时间,广泛深入宣传农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动物防疫知识、农药、兽药安全使用知识等,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农牧民群众安全意识、依法守法意识。
3、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农资门店、农田作业一线,同时积极受理举报违法线索,经执法人员核实,依法严厉查处化肥、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子、农机产品等假冒伪劣产品;无证驾驶、未经检验投入作业、未注册登记办理牌证手续投入作业、带病行驶作业等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已立案21起,办结一般程序案件14起,罚款共计人民币31366元,其余6起正在依法办理中。
二、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有11人,仅4名人已取执法证书,其余8名人未取得执法证书,执法人员持证率低,一定程度影响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 机构改革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职责范围大大拓展,执法人员承担的执法任务不再局限于原来的行业专业知识,执法技能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参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 培训大纲做精培训课程,提高培训质量;用好线上、线下两种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覆盖面,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探索、综合运用执法练兵、比武等方式,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发现和培养一批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执法尖兵和办案能手,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切实做到敢办案、会办案、办铁案。
2. 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重大案件审批、查处、备案制度、移送制度以及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加强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
3. 全面落实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4. 积极主动与司法部门对接,做好未取得执法证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和执法资格考试,确保在岗执法人员全部取得执法证,加强执法力量。
乌恰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