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政务公开 > 畜牧局 > 涉农补贴
  3. > 正文

乌恰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发放流程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3-0210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畜牧局 发布日期 2023-09-20 19:16
名        称 乌恰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发放流程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畜牧局

第一阶段

1、县畜牧局按照州文件实施方案要求,下发文件乡(镇)。

2、乡政府按照要求,各村安排对草原承包户每名成员的资格审查,享受对象的前期基本信息核对。

第二阶段

1.村召开<四议两公开会〉。(<党支部提议会〉、<“两位”联席会〉、<村民(代表)决议大会〉、<党员大会审议会议〉)

2.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确认发放名单、实名制台账、牲畜统计表,家庭成员台账等4类台账信息整理。

3.通过四议两公开会议讨论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确认发放名单、实名制台账、牲畜统计表,家庭成员台账等4类台账信息是否存在问题,有问题及时整改,进行公示15天(乡纪委检查委员会监督)

第三阶段

1.村委会对受益户台账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乡人民政府审核。

2.乡人民政府审核后有问题整改,无问题报县畜牧兽医局审核

3.县畜牧兽医局基本信息各类台账审核后,有问题推送乡政府

第四阶段

1.县畜牧局召集林草部门、各村业务人员,研究确定奖补享受面积,发放资金额度、建立完善的资金发放台账。

2.林草部门确定奖补享受面积(各乡(镇)、村草原补助享受对象的禁牧面积和草畜平衡面积)。

3.畜牧兽医局业务人员和各乡村业务人员确定奖补享受发放资金额。

4.确定奖补享受面积和发放资金额台账,乡政府、村委会进行第二次审核公示7天(乡纪委检查委员会监督)。

5.村委会、乡政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草原奖补相关的材料主要领导和分管理领导相关人员签字(盖章),报送县畜牧兽医局。

第五阶段

1.县畜牧兽医局按照4类台账编制实施方案,并报送县财政局、林草局等部门进行审核。

2.县财政局、林草局审核无异议后,由畜牧兽医局报送县人民政府审核批示。

3.县人民政府审核批示后,报州奖补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核。

4.州奖补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意见通过后,县畜牧兽医局将资金申请方案提交县财政局。

第六阶段

1.乡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录入“一卡通”系统。

2.“一卡通”系统导出基本信息,再次核对审核4类台账。县财政局、畜牧兽医局、林草部门监督无异议后,奖补助资金拨付各乡(镇)。

3.县财政局录入“一卡通”系统基本信息审核后,畜牧兽医局负责打卡工作、银行打卡成功单和打卡失败的人员推送乡政府,再次核对失败人员信息,奖补资金发放率达到100%完成。

第七阶段

1.县畜牧兽医局、乡镇、林草部门联合调查草原奖补发放工作,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乡(镇),或者个人追究相应责任。

办公地址:乌恰县天合路16号咨询电话:0908—4623105举报电话:0908—4610297监督单位:乌恰县畜牧兽医局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