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吉根乡萨哈勒村土地平整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核的通知
索 引 号 | WQX024-2019-000047 | 主题分类 | 审计 |
发布机构 | 审计局 | 发布日期 | 2019-12-04 23:06 |
名 称 | |||
文 号 | 恰审结通〔2019〕107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审计局 |
乌恰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核组,自2019年12月4日起,对你单位组织实施的乌恰县吉根乡萨哈勒村土地平整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核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对所提供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进行书面承诺。
审核组组长:张鹏
审核组成员:李宝军、刘延乐
廉政监督员:马麦提阿孜·麦麦提伊布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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