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 副局长杜丽芸同志和党组副书记 局长祖力甫哈尔·布拉依同志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5-02303 | 主题分类 | 审计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5-08-20 20:24 |
| 名 称 | |||
| 文 号 | 〔2025〕恰审办经责通〔2025〕2号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乌恰县审计局 | ||
杜丽芸同志、祖力甫哈尔·布拉依同志并乌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中共乌恰县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乌恰县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乌恰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8月19日起,对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杜丽芸同志2022年1月至2024年3月,党组副书记、局长祖力甫哈尔·布拉依同志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任职期间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杜丽芸同志、祖力甫哈尔·布拉依同志及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由乌恰县审计局人员组成,审计组组长由韩亚东担任,成员包括周洪(兼职廉政监督员)、古力帕·买买提吐尔地
中共乌恰县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乌恰县审计局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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