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乌恰县巴音库鲁提镇党委书记谢永春同志和党委副书记 镇长吐尔达力·哈尔马丁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通知
|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5-02300 | 主题分类 | 审计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5-08-20 20:02 |
| 名 称 | |||
| 文 号 | 〔2025〕恰审办资环通〔2025〕1号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乌恰县审计局 | ||
谢永春同志、吐尔达力·哈尔马丁同志并乌恰县巴音库鲁提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经乌恰县党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乌恰县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乌恰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8月19日起,对谢永春同志2023年3月至2025年6月、吐尔达力·哈尔马丁同志2022年1月至2025年6月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行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谢永春同志、吐尔达力·哈尔马丁同志及乌恰县巴音库鲁提镇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由乌恰县审计局人员组成,审计组组长由杨东浩担任,成员包括马麦提阿孜·麦麦提伊布来音、迪力穆拉提·提力瓦力地、沙尼斯孜巴依·沙纳提别克(兼职廉政监督员)
乌恰县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乌恰县审计局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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