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审计局关于开展乌恰县工伤保险和生育支持资金审计的通知
| 索 引 号 | wqxrmzf00/2026-01188 | 主题分类 | 审计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审计局 | 发布日期 | 2026-08-01 11:46 |
| 名 称 | |||
| 文 号 | 恰审通〔2026〕12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乌恰县审计局 | ||
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恰县医疗保障局、乌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二十六条规定和乌恰县2026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7月23日起,对你单位2023年1月至2026年7月期间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和生育支持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延伸调查财政、住建等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你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由乌恰县审计局人员组成,审计组组长由宋新丽担任,主审由涂钰柳担任,成员包括坎吉比比·阿不都拉(兼职廉政监督员)、买买提木沙·努热洪。
乌恰县审计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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