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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119”消防宣传月 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WQX025-2019-000036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乌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10-28 22:02
名        称 关于开展2019年度“119”消防宣传月 活动的通知
文        号 恰安委办字〔2019〕15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消防救援大队

各乡(镇)、玛依喀克管委会、工业园区及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今年“119”消防日是习近平总书记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一周年纪念日。为充分展现新时代消防救援队伍“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新形象,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消防队伍、关注消防安全,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社会抵御灾害能力,按照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要求,乌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在全县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

三、活动内容

(一)举行纪念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一周年系列活动。一是开展“走进火焰蓝媒体消防行”采访活动。各相关部门做好配合自治区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编辑、记者来县采访活动,各主流媒体也要做好采访报道工作。各新媒体平台要在宣传月期间每周至少刊播3例相关典型人物事迹,全面掀起宣传热潮。二是开展“我与消防有约”主题宣传。各行业部门、消防救援队伍各岗位和热心消防事业人士撰写署名文章,既反映消防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也反映各行各业秉持共同理念、积极参与社会化消防工作,11月中旬,相关媒体将陆续刊发。三是开展“我与消防”短视频征集活动。各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积极策划制作关于“我与消防”的原创短视频。各行业部门以“我与消防”为主题,摄制关于“我和消防”的故事,记录个人或单位与消防的故事;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以消防员为核心,摄制关于消防员“守护”的故事,记录消防员真实的样子,展示消防救援队伍良好形象。

(二)联合行业部门开展主题宣传。11月9日前,各乡(镇)、玛依喀克管委会、工业园区及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要举办主题突出、声势浩大的“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开展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教育、民政、住建、文旅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团体,要结合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广泛开展养老服务机构隐患督改和“消防传平安守护夕阳红”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借助当前新疆“旅游热”的优势,深入开展“大美新疆‘消’遥游(克州篇),消防平安伴你行”公益视频拍摄活动;因地制宜开展“消防伴我成长”主题宣传活动;针对医疗机构特点,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在单位显著位置张贴提示挂图;发挥行业优势,开展“消防伴你平安行”宣传活动,督促收费站、服务区等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提示。

(三)开展“全民消防我体验”活动。一是组织全民消防演练活动。各乡(镇)、玛依喀克管委会、工业园区及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要组织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写字楼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村)民楼院、集中连片居住区群众,在宣传月期间集中开展1次全员应急疏散体验、灭火逃生演练,提升单位消防安全应急处置水平,增强广大群众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技能。二是组织消防科普参观活动。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队站的开放力度,提高消防宣传车出勤频次,发动引导单位员工、社区居民、学校师生等就近参观学习、互动体验。三是组织消防图片巡展活动。消防救援大队要围绕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训词精神主题,广泛收集改革转隶以来的消防活动精彩摄影图片,在当地博物馆、展览馆、文化广场或社区乡镇等场所举办队伍建设成果图片巡展活动,利用网络、视频等多种平台进行同步展播,打造“火焰蓝”文化品牌,树立消防救援队伍良好形象。四是开展消防主题“LED”灯光秀。11月1日-20日,在县人民广场、车站、医院、设有LED屏幕的单位、场所的电子广告屏、楼宇电视全屏全时段投放119消防宣传月主题标语,宣传月期间,利用电梯视频,公交车、客车车载电视以及出租车顶灯不间断播出消防公益广告、消防标语或消防提示字幕。11月1日-10日期间,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通过手机短信要向辖区所有手机用户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

(四)开展“平安消防大走访”活动。一是活动入社区。各乡(镇)、玛依喀克管委会,各单位要发动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单位、消防志愿者和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等深入乡镇街道、社区、居(村)委会,组织以消防知识科普、微型消防站体验等内容为主的消防宣传活动。二是培训到单位。各乡(镇)、玛依喀克管委会、工业园区及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聘请消防培训教育机构深入所有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福利机构等单位、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协助查改火灾隐患。各单位“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系列挂图、高层建筑火灾逃生“三要决”、居民楼院“三禁”警示牌张贴率和完好率必须达到100%。三是师生受教育。各级团委、教育部门要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为重点开展以消防主题广告创意大赛、消防知识闯关、参观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队站为主要形式的宣传活动,突出开展一次消防知识教育课,组织一次火灾逃生疏散演练、布置一次消防家庭作业、到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进行一次参观、及时建成微型消防站并进行全员培训,增强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四是开展“客运、出租车辆流动消防宣传送平安”行动。县交通局要组织全县客运、出租车辆驾驶人员进行一次消防教育培训,组织一次车辆火灾扑救逃生演练。要在客运、出租车辆张贴消防宣传提示,利用出租车辆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消防安全标语,利用客运车辆电视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

(五)新闻媒体“联动”宣传。一是推进消防提示全覆盖。各级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开设宣传月专栏、专版不少于2个,电视台、广播电台播发消防公益广告或安全提示不少于100条(次)。二是启动火灾警示大宣传。广播电视台要会同消防救援机构围绕“以案说法”主题,积极策划、刊播以吸取火灾教训、普及消防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火灾案例警示专题节目,在全县范围内形成防范火灾风险、排查火灾隐患的良好氛围。三是构建新媒体互动微矩阵。宣传月期间,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1次消防主题直播活动,组织1次线上线下互动体验活动,邀请本地知名人士录制119消防安全公益提示,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送,扩大影响力。11月9日当天,应急管理、公安、地震、气象、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国税、环保、住建、公路、卫计委、红十字会、电力、燃气等单位制作宣传专栏在广场摆设,11时前设立宣传咨询点进行宣传。

(六)开展“消防文艺作品大征集”活动。各乡(镇)、玛依喀克管委会、工业园区及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要结合乌恰县地域特色,积极发动本行业、单位、系统人员及社会力量进行文艺作品创作,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包含消防元素的民俗作品、文艺作品,作品可包含歌曲、小品、诗歌及新媒体作品、实物等多种形式,报送单位或个人对报送作品拥有完整版权(实物作品以图文形式上报)。报送单位或个人将作品报县消防救援大队,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收集后统一报自治区参加评选、表彰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玛依喀克管委会、工业园区及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将组织开展好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展示消防救援队伍新形象的重要举措,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宣传主体责任。要结合本单位、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掀起火灾防控宣传高潮。

(二)凝聚部门合力,务求工作实效。宣传部门要把消防宣传纳入工作总体部署及精神文明创建、普法教育内容。应急管理、教育、民政、交通、文旅等部门,要开展一次本行业系统的灭火应急逃生自救演练,运用各类途径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张贴安全提示标语,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各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单位和个人齐抓共管防控火灾的经验成效。

(三)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报送信息。各部门要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各类媒体、媒介大力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成效,全面掀起声势浩大的宣传高潮。

各乡(镇)、玛依喀克管委会、工业园区及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11月01日、11月30日前报送至县消防救援大队。“我与消防”原创视频11月28日前上报,署名文章11月10日前上报,专题节目和消防文艺作品11月15日前上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及年度工作考评内容。


乌恰县安委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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