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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天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乌恰县克孜勒道渣石矿处罚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5-026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6-23 16:21
名        称 乌恰县天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乌恰县克孜勒道渣石矿处罚
文        号 〔2025〕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书文号

(乌恰)应急罚〔20257

处罚

名称

乌恰县天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乌恰县克孜勒道渣石矿未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且 未履行复工复产手续擅自组织人员作业生产

处罚

类别

行政罚款

违法

事实

乌恰县天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乌恰县克孜勒道渣石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2024年9月21日到期,矿山于2024年9月20日向应急部门报告停工。2025年3月10日乌恰县应急管理局对该矿山检查时发现,矿山未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履行复工复产手续的情况下,组织生产作业

处罚

依据

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条;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6.5.2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100000 元(壹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

结果

决定给予人民币100000 元(壹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

乌恰县天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乌恰县克孜勒道渣石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74J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田*芳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6月23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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