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WQX026-2019-000016 | 主题分类 | 统计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9-05-13 22:51 |
名 称 | |||
文 号 | 恰经普办字〔2019〕3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统计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玛依喀克管委会:
根据自治区《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照《自治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经自治区经普办随机抽样,抽取我县乌恰镇乌尔多居委会、黑孜苇乡库勒阿日克村委会和吉根乡萨孜村委会开展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5月30日前完成各抽中普查小区数据质量检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各抽中普查小区普查员手持PAD实地入户。
三、工作要求
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深刻认识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请各乡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人员,确保数据检查工作有序开展。自治区普查办将派人员参加实地数据检查督导工作。
2、要严格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经济普查工作要求,坚持依法检查。
3、各抽中乡镇人民政府于5月16日前将普查员派往县经普办参加普查数据检查培训及本辖区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实地入户工作。
联系人:徐俐0908-46231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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