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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5-0110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5-03-26 11:21
名        称 乌恰县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统计局


2024年,在乌恰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文件精神,带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现就本人一年来履行第一责任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上年度述法报告中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问题:依法治统氛围不浓,统计法治宣传较少,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不够强。统计执法基础不牢,执法队伍人员较少,执法经验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本人聚焦依法治统宣传氛围不浓统计执法基础不牢两个问题,带领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整改。一是多措并举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切实营造依法治统浓厚氛围。今年,通过社区双报到、法治服务送到家、统计法进党校以及业务指导+精准普法各专业入户登记调查等方式,全面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20余次,调查对象法律意识显著提升、配合度明显提高。二是在筑牢统计执法基础上下足功夫。今年,选派2名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培训,其中1名班子成员顺利通过考试,充实了我单位统计执法队伍,打破了人员不足无法独立执法检查的困难局面。

(二)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会议研判制度。通过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以及三会一课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余次,其中中心组专题学法1次、撰写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材料1篇,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2

(三)贯彻法治建设情况。一是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党校长效机制,定期在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安排班子成员到党校讲法治党课1次。二是对乡镇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和各单位(部门)、企业统计人员不定期开展业务指导+精准普法今年以来,本人带领统计人员共到企业、乡(镇)、村(社区)开展业务指导和普法宣传6次。三是注重法治思想的运用,本人善于引用统计造假的案例,通过自治区通报的2起统计违纪违法案例,对标对表、以案示警,向单位干部职工宣传统计造假、数据造假的严重后果,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四是以执法促普法,提升普法实效,利用执法检查送法入企,同步开展普法工作今年以来,开展统计执法检查2次,并组织班子成员制定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计划

(四)特色亮点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亲力亲为、带头抓普法宣传教育,11月在政府常务会上进行会前学法讲学1次,主要围绕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坚持业务指导+精准普法工作方法,今年以来,注重以案释法”的宣传方式,向基层统计员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报表制度等6场次,逐渐规范了“两员”的统计行为,切实让普法宣传教育在乡镇和村(社区)落地见效。目前,乡镇住户调查和农业统计员法治观念显著提升,数据质量显著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统计人员法治素养不高。当前,本单位形式多样地开展了统计法治教育,但是其效果不显著,仅停留在学习表面。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规定的各部门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不清楚,未能充分理解有关法律条文,特别是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不能熟练执法检查程序。本人在此方面没有抓好学习效果的运用,存在学习虚化风险,自己也未充分发挥带头作用。

)统计执法监督不到位。今年对规上企业开展2统计执法检查,均未发现问题。且对于各单位的统计监督不到位,今年以来,本人主要到乡镇开展数据核查,没有到相关单位进行数据核对,特别是对企业统计监督欠缺。

(三)法治宣传不广泛。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涉及面较窄,存在宣传对象的局限性,仅限于统计调查对象,对于其他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缺位,仍然存在普法盲区死角这也是本人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过程中忽视的一个关键点。

三、下一步计划

(一)解锁统计新“法”力,提高统计法治素养。详细制定法治学习教育专题计划,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参照专题计划,制定个人法治学习计划和目标,特别是围绕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同时,注重“学用结合”,每名干部都要形成一套适合自己且实用的学习方式,把学习、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按照统计法要求,规范统计行为,坚持以统计法治思维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加强执法检查,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建立健全统计执法检查制度,认真执行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完善统计执法检查程序,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高统计执法检查的质量和效率。以身作则,带头加强对统计数据质量的执法检查和实地数据核查,确保“检查有结果、核查有效果”,重点查处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等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持续加强与纪检监察、巡察办、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统计违法案件移送机制,形成统计执法监督合力。

(三)扩大宣传覆盖范围,提升普法宣传效果一是持续贯彻落实统计法进党校长效机制,通过向领导干部普及统计法律法规,增强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的意识,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而辐射一片。二是制定《2025年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方案》,拓宽宣传对象,丰富宣传形式,有计划地将统计宣传活动覆盖到各乡(镇)、全社会三是借助其他部门的宣传渠道和资源,扩大统计法治宣传的影响力,逐步消除统计法治宣传的“盲区”和“死角”,提升统计普法在全县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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