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统计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4-03494 | 主题分类 | 统计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统计局 | 发布日期 | 2024-12-19 12:44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统计局 |
2024年,乌恰县统计局开展“四上”企业“双随机”执法检查2家,统计数据质量核查29家(次)。核查情况如下:
一、“双随机”执法检查情况
(1)乌恰县就业创业市政有限责任公司为“四上”建筑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为国有独资公司,检查内容2024年1-3季度统计数据,检查依据建筑业提供产值明细表、工程进度单、工程量计价清单、建筑业总产值、签订合同额主要指标验证材料与“一套表”平台建筑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4—1)网报数据一致;提供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与“一套表”平台财务状况(C203)网报数据一致。
(2)乌恰县嘉鑫铸铁铸件有限责任公司为“四上”工业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主要检查内容包括2024年1-9月企业生产台账、销售台账、会计报表与“一套表”平台工业产销总值主要产品产量(B204-1)、财务状况(B203)网报数据一致。
二、数据质量核查情况
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各专业统计人员对自己所负责专业“四上”企业开展2023年度统计数据质量工作,共检查“四上”企业29家,其中:实地核查工业11家(次)、服务业3家(次)、贸易业5家(次)、住宿餐饮业1家(次)、建筑业5家(次)、房地产企业4家(次),大多数企业统计基础资料和台账齐全,原始数据和上报数据一致,计算方法正确,不存在瞒报、虚报等统计违法行为。
三、存在问题
1、个别企业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依法统计意识淡薄。
2、个别企业未按照《统计法》和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建立统计资料档案,原始记录和企业统计台账不健全。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