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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克州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QX028-2020-000089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6-12 21:33
名        称 关于转发《克州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口岸分局:

现将《克州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自治州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

克州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州酒类市场规范管理,打击各类侵权假冒、遏制非法流通渠道,严厉惩处酒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着力治本的原则,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整治与规范相结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全面加强酒类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检查。结合我州实际情况,集中力量围绕酒类销售、消费环节,组织开展辖区酒类专项检查。一是针对各大商场、超市、酒类批发商、酒吧、专营店、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销售网点以及农村地区市场,重点检查经营主体履行进货查验登记制度情况,是否登记了进货、销售台账;二是对经营散装白酒的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索证索票的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小餐饮店、酒吧是否采购和销售来源不明的酒类;三是对将知名酒企名称或商标作为字号名称或牌匾使用的,重点检查是否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或授权日期已届满;四是对检查中发现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立案查处。

(二)加强与各类酒厂酒企合作。加强与“伊力特”、“茅台”、“五粮液”、“汾酒”、“泸州老窖”、“剑南春”、“牛栏山”等酒企专职打假人员的联系。深化政企合作,由酒企打假人员进行前期摸排,摸清销售侵权假冒经营主体底数、详细地址等信息,周密计划,合理调配人员同时开展联合行动,以防经营者相互串通转移、隐匿涉案物品。

(三)开展执法人员识假辨假培训。区局将以此次酒类执法检查为契机,适时对全区执法稽查人员开展酒类识假辨假专项培训,针对市场销售较多的各类白酒、红酒、进口酒的真伪,组织酒企专职打假人员从包装、防伪标识、感观等细节方面开展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识假辨假能力,为更好地规范我区酒类市场打好基础。

(四)下发酒类鉴别手册。区局将联合相关酒企,设计、制作各种酒类鉴别方法手册,届时州局将相关酒类鉴别方法手册下发各(县)市供执法人员日常学习使用。

(五)加强舆论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强宣传,营造共同治理的舆论氛围。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对非法经营行为予以曝光,提高执法打假的震慑力和影响力,通过宣传唤醒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号召民众共同监督、积极举报,努力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六)加强信息沟通。各级监管部门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按时报送整治进展情况,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执法难题和大要案件等要随时上报。各(县)市局、口岸分局要在年终工作总结中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各(县)市局、口岸分局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行动,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整治行动落到实处,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管、应急处置、信息沟通、协调配合等长效机制。加强与公安等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做到工作协调有序,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对涉嫌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州局报告。

(三)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整治成效。自治州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局、口岸分局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对工作完成进度、推进落实成效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将对酒类市场经营秩序混乱、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打击成效不佳的单位在全州范围内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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