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十二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WQX028-2020-000084 | 主题分类 | 工商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0-07-13 20:42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党支部、各科室:
现将《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十二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十二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乌恰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恰县第二十二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恰党办发〔2020〕9号)精神,为确保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主题:强化政治担当,以优良作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庆祝建党99周年等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激励党员干部勇于奋斗、担当尽责、勤政廉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实现乌恰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
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举办专题讲座、党支部“三会一课”、集体讨论、个人自学等形式开展重点学习。
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由各党支部自行组织开展。
学习内容:
1.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
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实施方案》等文件。
(二)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大讲堂活动
各党支部充分利用“三会一课”,采取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作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报告等形式举办廉政教育大讲堂活动。
(三)开展正反面典型学习教育活动
下载学习焦裕禄、谷文昌、张富清等勤廉典型;学习加思来提·麻合苏提、艾热提·马木提、李淼、刘建新、司马义·依沙克等同志先进事迹,深入挖掘、选树身边的先进典型,引导党员干部以身边可信可学的先进人物为榜样,崇尚实干、勤政为民。学习州纪委监委印发和媒体上通报曝光的各类典型案例,并在媒体集中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批、整改一方的作用。关注克州廉政网站推出的“警示教育在身边”栏目,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四)开展“党纪法规牢记于心”知识常态化学习
以党支部学习为方式组织党员学习克州“党纪法规牢记于心”常态化学习知识测试辅导题,常态化开展党纪法规学习活动,增强党员干部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五)参加自治区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测试活动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对全区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开展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集中测试的通知》(新机发电〔2019〕1069号)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通过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克州廉政网站和“新疆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测试”平台,深入学习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
(六)开展“清风满天山”廉政文化活动
组织干部开展乌恰县“清风满天山”讲故事大赛活动。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办富有廉政元素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传承红色家风”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七)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结合深化标本兼治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突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管事、管人管财、管物工作人员及其他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工作人员,围绕权力运行风险点、制度机制风险点、外部环境风险点、作风效能风险点等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机制,增强自我监督约束,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放在阳光下运行,不断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
三、活动安排
教育月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营造氛围,7月上旬。印发《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十二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精心谋划教育月工作。
(二)第二阶段:全面铺开,从7月中旬到7月底。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月活动,既要完成“规定动作”,又要突出“自选动作”,注重实效,形成热潮。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升,8月2号前,各党支部上报教育月活动总结材料,法规(监察)科将各支部的总结汇总后上报县纪委监委。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履行好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带头参加教育月活动,又要靠前指挥,抓好教育月各项活动的组织落实。
(二)注重教育效果。要把第二十二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系列活动、“主题党日”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各党支部在专题学习和具体活动中不断丰富和创新形式,要切实把教育月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教育活动深入有序开展。
(三)加强宣传。把开展教育月活动与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落实,特别是按照自治区党委、州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民生改善、生态保护、深化改革、党的建设等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实现两不误、两促进。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要确保各项内容落实到位,确保取得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