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秋节”和“十·一国庆节” 期间12315值班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WQX028-2020-000091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0-09-29 21:37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科(室):
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假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县各族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中秋节”、“国庆节”假期,现将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秋节”、“国庆节”期间12315值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10月1日起至10月8日期间,实行工作人员值班受理制。值班受理时间为每天10:00至19:30。12315机构必须在此时间内打开全国12315系统接收、分流和处理上级12315指挥中心分流的投诉、申诉和举报。
二、两节期间要有专人值班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值班电话和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用手机号码要对外公布。12315值班人员保证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分流及时办结反馈。
三、两节期间值班人员对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必须及时受理。并及时查收上级分流转办的各类信息,做到快速反应,迅速办理,按时反馈。对疫情防控相关投诉举报案件务必在当日19:00前填写初查反馈意见,48小时内要反馈办结查处情况,对群体性投诉要及时向本局领导汇报的同时上报州局质量监督管理科。
四、值班人员对消费者的咨询,要依法合情解答问题,做好劝导和安抚工作,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对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要做到热情、周到、认真、及时,必须使用规范用语,必须熟悉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推诿,耍态度。
五、严格落实“12315”举报案件查处制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对举报案情简单、政策界限明确的,要及时处理,快速办结;对举报事项复杂、政策界限不明确或者按工作程序调查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的,要加强与举报人的沟通,告知进度,说明情况。
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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