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疫苗流通使用监督检查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2-0005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27 10:38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为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疾控中心、接种单位、配送企业疫苗采购、储存、配送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确保疫苗尤其是新冠病毒疫苗产品质量,保障疫苗运输、接种质量安全,近期,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乌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安局采用随机方式,对疫苗质量监管工作开展联合检查。
此次检查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预防接种单位等为重点单位,以新冠病毒疫苗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存在非法经营疫苗行为,按规定配备符合疫苗储存、运输温度要求的设施设备,按照规定的温度进行储存,是否对储存疫苗的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收货、验收时对运输过程中的疫苗温度监测记录,疫苗出入库记录完整等。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余人次,检查疫苗接种单位12家次、疾控中心1家,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接种新冠疫苗是防控疫情的关键。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按照《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与运输管理规范》要求,加强对疫苗接种单位、接种点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全覆盖检查,杜绝死角、盲区,坚决守住流通环节新冠病毒疫苗安全底线,全力为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和广大群众的健康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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