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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乌恰县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QX037-2021-00000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扶贫办 发布日期 2021-01-09 11:29
名        称 关于印发《2020年乌恰县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扶贫办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面收官之年。乌恰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将脱贫攻坚工作与党的十九届二、三、四、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落实“六个精准”,推进“七个一批”,做到“三个加大力度”,狠抓责任、政策和工作落实,精准靶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切实提高扶贫政策针对性和脱贫成果的可持续性。为进一步激发各乡、各部门(单位)广大干部和群众参与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干劲,凝聚社会各界力量,落实精准帮扶举措,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做好2020年乌恰县脱贫攻坚评选表彰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表彰目的

组织开展乌恰县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旨在总结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在新疆的成功实践;树立脱贫攻坚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讲述身边事,营造“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脱贫攻坚氛围,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大张旗鼓宣传党和国家的好政策,让全县各族人民知晓好日子源自党的好政策,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动员更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工作,以更大的决心、更硬的举措、更扎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打赢脱贫攻坚战,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二、奖项设置

乌恰县脱贫攻坚奖共设奋进奖、贡献奖、奉献奖、创新奖、组织创新奖五个奖项。其中奋进奖24名、贡献奖12名、奉献奖12名、创新奖12名、组织创新奖20个,共计表彰先进个人60名、先进集体20个。原则上获得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相应奖项的个人和集体不得重复评选。

1.先进个人:9个乡各评选出奋进奖2名、贡献奖1名、奉献奖1名、创新奖1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从四个奖项中评选出1名)。

2.先进集体:9个乡各评选出组织创新奖1个;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评选出组织创新奖1个。

各乡、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1月17日13:00前将附件6《乌恰县脱贫攻坚奖评选推荐报送材料清单》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帮扶组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推荐对象范围和条件

乌恰县脱贫攻坚奖推荐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群众认可、社会公认。

奋进奖:从脱贫主体中产生,表彰脱贫致富和带领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先进典型,包括脱贫致富群众、村“两委”班子成员(含大学生村官)、村级经济组织负责人、脱贫致富带头人等。评选条件为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带头光荣脱贫、勤劳致富;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带领贫困群众摆脱贫困,事迹催人奋进。

贡献奖:从扶贫工作主体中产生,表彰各级党政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军队和武警部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含上述单位派出的挂职扶贫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中的先进典型。评选条件为认真履职尽责,深入调查研究,倾心用力真扶贫、扶真贫,营造良好氛围,出色完成扶贫任务。

奉献奖:从社会帮扶主体中产生,表彰各类社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和公民个人中的先进典型。评选条件为热心扶贫济困,乐于奉献爱心,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实际行动关心,关注、关爱贫困群众,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创新奖:从脱贫攻坚理论与实践创新的主体中产生,表彰推动扶贫改革创新的先进典型。评选条件为勤于钻研、勇于探索,创新扶贫措施方式方法,理论或实践创新影响较大,具有推广价值。

组织创新奖:从各级帮扶组织中产生,表彰在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的乡、中央、自治区、县级定点扶贫部门单位、援疆前方指挥部,主要侧重于模式、方法和工作创新,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建强基层组织及培养各级干部、专业技术人员、致富带头人等方面贡献突出的单位。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评选活动的重要性,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程序,做到优中选优。广泛动员,发动群众,面向基层一线,切实把扎根基层、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对象评选推荐上来。

2.公开透明,严格公正。坚持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评选表彰活动宣传力度,把评选表彰的过程作为学习宣传先进事迹的过程,充分发挥获奖者和获奖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打赢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

4.严格把关,严守纪律。严肃纪律,规范程序,严格审核,认真处理投诉举报。对虚构事迹材料、违反评审规定等行为,一经发现,将撤销评选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乌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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