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4-0266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4-09-25 18:22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乡村振兴局 |
乌恰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自治区、自治州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听取汇报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关于巩固脱贫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保持责任不松劲、力度不减弱、政策不断档,突出工作重点、凝聚工作合力、构建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断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监测机制,细化完善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监测方式,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利用大数据平台,每季度与医保局、人社局、民政、教育等行业部门进行数据比对,今年开展数据对比4次;发挥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等力量,每月开展常态化摸排机制,详细掌握农户家庭变故、就业困难等第一手信息,确保农户全覆盖,做到“不漏一户一人”;利用142条校验规则,提高系统数据质量,累计修正自查问题数据922条,修正上级推送各类问题数据2446条。二是开展防止返贫和动态监测摸排,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和动态监测排查工作,开展8次人口动态调整,新增351人,减少484人,转移35人,分户8户21人。紧盯“九类”重点人群,严把新识别和风险消除程序质量关,做到监测户“应纳尽纳”,截至目前,全县共有脱贫户5036户18676人,监测户1065户3255人,通过帮扶已稳定消除风险监测户640户2140人,未消除风险监测户425户1115人,2024年新纳入监测户221户698人,达到消除标准消除风险监测户23户58人。三是“因户施策”开展精准帮扶,在14项帮扶措施的基础上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开展针对性帮扶。全县1065户监测户中因病375户1127人,享受健康帮扶;因残124户365人,享受兜底保障;因学119户429人,享受教育帮扶;缺劳力83户144人,享受兜底保障措施;因务工就业不稳310户1024人,享受产业帮扶、就业帮扶、金融帮扶、公益岗位帮扶;因意外事故48户145人,享受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等措施;因产业项目失败4户15人,享受产业、就业帮扶;因自然灾害1户5人,享受健康帮扶等措施;其他1户1人,享受综合兜底保障。四是制定《进一步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对全县所有农业户籍人口开展2轮集中摸排,脱贫户2024年全年预计人均纯收入24605.10元,同比增长3307.31元,增幅15.53%。其中,人均生产经营性收入7337.91元、占比29.82%,人均工资性收入13336.85元、占比54.20%,人均转移性收入3404.28元、占比13.84%,人均财产性收入526.06元、占比2.14%;监测户2024年全年预计人均纯收入19963.50元,同比增长2572.11元,增幅14.79%。其中,人均生产经营性收入4473.53元、占比22.41%,人均工资性收入9221.29元、占比46.19%,人均转移性收入5759.73元、占比28.85%,人均财产性收入508.93元、占比2.55%。
(二)持续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工作。一是持续巩固教育保障成效。全面落实九年义务教育和15年免费教育政策,健全控辍保学机制,实现9435名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小学6904名,初中2531名。入学率达到100%,7-15岁残疾儿童115人(其中随班就读86人、特教学校3人、送教上门9人、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15人,2人初中毕业),送教上门学生中1名学生住院治疗,8名学生正常送教,送教档案资料齐全。2024年申请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共1627.36万元实施5个项目,提升学校基础设施。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619.41万元,受益学生4906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经费1699.28万元,惠及学生9589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资金590.23万元,受益学生5935人;实施学前保障经费619.23万元,惠及学生2300人;落实2023-2024学年“雨露计划”资助294万元,受益学生980人。二是持续巩固医疗保障成效。2024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2661人,动态参保率98.41%。其中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参保率100%。脱贫人口就医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在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上半年以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待遇3.73万人次,居民住院8811人次,医疗总费用4280.4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2152.23万元,大病报销429.61万元,医疗救助报销329.87万元。做实做细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有效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7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目前慢病3488人(高血压2744人、糖尿病516人、结核病31人、严重精神障碍197人),大病专项救治脱贫户177人次、监测户51人次。11个乡(镇)卫生院共有执业(助理)医师77人包含全科医生37人,保障了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或全科医生。25个村卫生室配有22名合格村医,对无村医的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派驻医生承担村医职能,保障当地居民基本医疗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三是持续巩固住房安全保障成效。发挥县乡村三级联动作用,加强对农村住房安全的动态监测和日常巡查,对所有农村房屋进行摸排和安全鉴定,安全住房鉴定等级均在B级以上,实现了9207户农业户、5036户脱贫户、1065户监测户有安全保障性住房的目标。四是持续巩固饮水安全成效。投入资金9115万元实施2个水利工程,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做好37个农村集中供水点运维管护,农村管水员巡查水源地、水厂212座次,涉及2548户次9771人次,常态化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信息预警监测,定期开展水质检测,自来水普及率99.43%,集中供水率99.69%,安全饮水率100%。
(三)持续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结合自治州“三大布局、四大产业”,农业产业“四个百万”工程,促进我县“南粮北牧中优果”,冷凉经济高质量发展,投入中央衔接资金10936万元实施产业项目35个,加强产业指导,区州县产业顾问开展指导10余次,进一步提升农牧民种养水平。一是推进“粮食作物一百万”。压实粮食安全党政责任,下达乡(镇)粮食生产约束性指标,指导设施农业科学种植,计划实施高标准农田、土地平整及高效节水等农田项目8520亩,全年计划种植粮食作物42751亩,产量预计达到1.8万吨左右,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截至目前,已完成种植粮食作物33762亩(其中冬小麦15205亩、正播玉米16174亩、春小麦961亩、大豆1384亩、青稞38亩),青贮玉米2289亩、蔬菜78亩、油料13617,种植中草药1332亩(其中药蒜26亩、雪菊26亩、丹参40亩、白勺70亩、板蓝根300亩、酸枣370亩、甘草500亩)。二是提质“牲畜增量一百万”。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持续优化畜群畜种结构,计划实施柯尔克孜羊品种改良1.5万只、牛品种改良3000头,已完成牛品种改良1147头。截至目前,最高饲养量达到67.2455万头(只)、牲畜出栏8.9026万头(只)、牲畜存栏58.0475万头(只、匹、峰),其中羊存栏50.2813万只、牛2.8212万头、牦牛2.991万头、马1.609万匹、骆驼0.2003万峰、驴0.0782万头、猪0.0665万头,家禽存栏达到36.76万羽(只)、鸽子1.4996万羽。三是推进“人工饲草一百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草定畜,种养结合,草畜配套的发展理念,计划新增人工饲草料地0.96万亩,完成饲草种植面积2.5万亩,主要种植玉米、苜蓿、燕麦、食葵等优良饲草。四是打造“特色林果和戈壁农业一百万”。深入实施特色林果业提质增效工程,按照“南粮、北牧、中优果”的发展思路,坚持“绿色、优质、特色”发展方向,以改良品种结构、提升优质果率、延长产业链条为抓手,积极稳妥推进林果优势区域布局调整和品种优化升级,大力发展高原冷凉林果和晚熟杏、樱桃、晚秋蟠桃等错季果品,实施特色林果新增和提质项目0.15万亩,完成植树造林0.61万亩、乡村绿化美化0.05万亩、新增杏树0.7万亩。充分利用2处戈壁设施农业基地,1436座设施大棚、10座智能温室大棚,大力发展设施林果、设施蔬菜、设施水产,采取“园区+企业+职工”和”园区+企业+农户”经营模式,有序推进果蔬种植,进一步延伸种植、加工、储运、销售产业链。五是发展到户产业。多次召集行业部门召开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发展到户产业内容,县委书记和县长召开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议研究,最终通过以种植业(小麦、玉米),畜牧业(牛、羊),林果业(巴仁杏)为主导产业的《乌恰县2024年推动产业帮扶精准到户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实施方案(试行)》,计划实施到户产业项目9个,其中种植业1个、养殖业3个(含小额信贷贴息)、庭院经济1个、就业创业4个(含护林员补贴),计划安排资金4226.19万元(其中种植业108.71万元、养殖业2651.61万元、庭院经济10.95万元、就业创业1454.92万元),预计受益农户4870户。目前,乌恰县已实施到户产业项目9个,已兑付资金966.82万元(其中养殖业130万元、就业创业836.82万元),受益农户1520户。六是落实信贷政策。发放贷款377户1538万元,发放一般户养牛贷83户383.8万元,通过金融扶持助力产业发展。七是农产品加工销售情况。积极开展农产品宣传推广和市场拓展,积极对接农业企业来县投资,引进博正羊业、博正农业、西鸽酒业、胜兴农林牧渔业、帕米尔农业等公司来县投资兴业,创办金土地农业科技、冬古拉玛、创益科技等公司,有效带动了全县农业产业的发展。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壮大全产业链,打造牛羊肉、家禽、特色林果等产业链,培育“葱岭牧人”、“云尚巴音”、“蛋乡亲”、“香饽鸡”、冬古拉玛青稞粉等农产品品牌,新培育5家龙头企业,其中县级4家、自治州级1家,现有自治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家,发展畜禽养殖主导产业链。
(四)持续推进稳岗就业工作。坚持把稳定就业作为持续稳定增收的重要举措,一是以“今冬明春”农牧民职业技能大轮训为契机,依托技工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开展有针对性地“技能+国语+基本素质”培训,全面提升就业能力,积极促进劳动力由“劳力型”向“技能型”转变。截至目前,已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85个班次3228人次(其中建筑领域培训62人次、创业培训122人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228人次、基本素质培训57人次、其他技能等培训2759人次)。持续推进新疆建筑工匠培训,2024年培训建筑工匠313人次,助力工匠新增就业189人。二是持续开展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状态动态监测,对有就业需求的,加大就业帮扶力度,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推介、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就业指导等服务,深化准东经济开发区与玛纳斯县的区内帮扶劳务合作,推进脱贫劳动力到其他省区市务工,通过加强脱贫劳动力跨区域就业对接和服务,为更多的脱贫劳动力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截至目前,实现脱贫人口稳岗就业8632人(其中脱贫人口其他省市外出务工260人),推动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就业。三是积极同县内工业园区、矿山企业对接,收集企业就业岗位,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推送各类就业岗位5000余个;积极主动同区内协作帮扶地区、援疆省市及其他省市沟通对接,开发工资待遇高且适合本县劳动力的就业岗位,截至目前共开发2200余个就业岗位。四是聚焦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妇女、退役军人等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存在就业创业意愿的临聘人员,举办“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等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活动24场次,174家招聘企业提供就业岗位529个3957人,现场求职登记5200人次,初步达成就业意向1777人,精准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促增收。五是紧盯外出务工人员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总投资55万元,目前已支付2023年一次性交通补助109人5.79万元,发放2024年一次性交通补助358人40.87万元。六是2024年投资1703.16万元实施6个以工代赈项目,用于农村环境整治、农村水利基础建设、农村道路、农村养殖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带动当地群众就业475人次,发放劳务报酬369.86万元。
(五)持续开展易地搬迁后续帮扶。一是充分利用口岸离喀什、阿图什市、乌恰县城和周边阿图什市天门、巴音库鲁提乡三山洞旅游景点优势,开发休闲、体验、观光、度假、垂钓、避暑等牧家乐旅游项目,推动农牧民全方位、多领域发展劳务、旅游经济。二是不断完善易地扶贫搬迁点综合服务设施,配套建成为民服务中心、幼儿园、警务室、阅览室、司法所、卫生院、幸福大院等服务管理机构,为62户231人搬迁群众提供便捷的就业、就学、就医、娱乐等公共服务,提供商铺60间,基本实现“一户一铺”,拓宽了搬迁群众稳定增收渠道。三是依托口岸仓储物流平台,瞄准市场,引导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劳务输出就业,实现133名有劳动力的搬迁群众全部稳定就业,大力发展特色林果、旅游服务业、畜牧业,实现搬迁群众稳定增收,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六)持续抓好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2024年乌恰县上级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衔接资金1510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130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71万元),衔接资金核拨拨付资金12770.27万元,支付率84.56%,衔接资金实际拨付10642.26万元,支付率70.47%。下达乌恰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计划61个,计划总投资15399.39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42个,计划投资12133.23万元,占比78.79%;乡村建设行动项目13个,计划投资2630.16万元,占比17.08%;易地搬迁后扶项目1个,计划投资48万元,占比0.31%;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个,计划投资303万元,占比1.97%;就业项目3个,计划投资255.92万元,占比1.66%;其他项目1个,计划投资29.08万元,占比0.19%)。截至目前,已开工项目61个(其中已完工项目31个,完工率50.81%),开工率100%。
(七)持续做好资产管护。一是联农带农情况,2023年以来乌恰县经营性项目资产累计收益资金1100余万元,累计带动就业1300余人次,发放工资450余万元,截至2024年9月带动就业550余人,发放工资185.68万元,带动农户发展生产430余人,在使用分配方面,各村均制定经营类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方案,每年对扶贫资产收益进行足额分配。二是帮扶资产壮大村集体经济情况,乌恰县2013—2023年建设扶贫(衔接)经营类项目59个,形成资产75个、资产价值1.8亿元,已全部完成确权移交。据统计,2023-2024年帮扶资产收取租金壮大村集体经济约650万元,覆盖32个行政村,每村平均收入约20.3万元。
(八)全面落实社会保障兜底。一是1-8月发放城乡低保2172户4172人1537.68万元(其中农村低保1587户3296人1134.76万元,城市低保585户876人402.91万元)。二是全县特困供养人员共89人,其中集中供养29人(其中老人16人、重残7人、儿童6人),分散供养60人(其中老人23人、重残7人、儿童21人),发放特困供养金89.93万元。全县孤儿共11人(其中集中供养8人、分散供养3人),发放孤儿生活补助7人10.005万元。三是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44.66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74人次,其中通过“一事一议”解决困难群众41人,给予大额临时救助资金72.95万元。
(九)有序推进社会帮扶。一是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的方式,将全县村干部、后备力量和256名驻村工作队成员结成帮带“对子”,手把手教方法、实打实传经验,不断提升村干部专业化能力,切实发挥帮带作用。二是坚持政府领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开展帮扶单位助销、社会力量带销、电商平台促销等活动,打响“葱岭牧人”“伽楠农业”“云尚巴音”品牌,开展线上线下销售模式,截止8月底,累计销售本地农产品3725.33万元。三是持续推进区内协作帮扶,制定《乌恰县2024年区内协作帮扶工作方案》,积极对接2024年区内协作对口帮扶需求计划,加强与玛纳斯县、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在人才交流、消费帮扶、产业合作、园区共建等方面的协作力度,选派挂职干部2名,双方组织培训87人次,捐赠资金340万元、捐赠物资100吨化肥(尿素),采购农产品52.23万元。
(十)持续抓好乡村建设。一是按照“两有两化四防”的要求,拟定新建户厕200座、整改不合格户厕300座的改厕任务,目前已完成新建161座、整改91座,巴音库鲁提镇和波斯坦铁列克乡马热加尼库村、居鲁克巴什村三个污水治理项目已下达项目计划,项目计划安装三格式户厕674座,项目已完成招标并开工建设,巴音库鲁提镇完成130座,其余户厕正在有序开展户厕建设工作。二是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建设,各乡镇、村配备垃圾斗、垃圾转运设备、垃圾填埋场全覆盖,垃圾处理率90.6%、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8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90%以上。三是紧扣“8个好”“29项指标”推动示范村建设,创建1个自治区级乡村振兴示范村(波斯坦铁列克乡居鲁克巴什村),已完成规划编制数1个,2024年实施衔接资金项目5个,目前开工5个项目,开工率100%,完工2个项目,完工率40%,计划投入资金数1171万元,资金支出数558.88万元、支出率47.72%。
(十一)有效推进乡村治理。一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作用,配齐配强村第一书记、村“两委”班子成员,调整干部3批次137人,不断夯实基层执政基础;加强干部交流学习,有序组织170余名乡村干部外出培训,有效提升干部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二是促进“三治融合”,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分制、清单制,截至目前,35个行政村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全覆盖,参与群众18914人,群众参与率90.78%;全县设置积分兑换超市35个,今年以来,农户已申请积分户次32678次,已兑换积分户次4258次,已兑换物品价值约22.64万元。三是常态化开展农村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引导,强化村规民约作用,抵制高价彩礼、人情攀比,遏制大操大办,丰富农牧民精神文化生活,今年以来,推送移风易俗新闻稿件11条、短视频3条,签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移风易俗承诺书891份,开展移风易俗“微宣讲”活动72次,发放宣传材料4690余份,举办“抵制高价彩礼普法宣传”座谈会2场次。
(十二)全面落实问题整改。一是2023年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共反馈问题8条,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度重视,逐条研究反馈问题,商议整改措施,制定了《乌恰县贯彻落实自治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目前7条问题(其中点对点反馈乌恰县的3条问题)已完成整改,剩余1条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为乌恰县龙峰牧业有限公司承租人返还黑孜苇乡42头牛问题,目前法院正在强制执行。二是2023年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共反馈3个方面共计19条问题,乌恰县对标对表、全权认领,逐项对照,县农业农村局、人社局、组织部、教育局等单位结合工作职能,从产业发展、农户增收、稳岗就业、人才振兴、控辍保学等方面全面落实整改举措,制定《乌恰县贯彻落实国家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细化制定具体整改措施60条,截至目前,19条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三是《乌恰县2024年帮扶产业项目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审计(征求意见稿)》共反馈3个方面9条问题,《乌恰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共反馈4个方面8条问题,目前均已初步制定完成整改方案,并已向自治州审计局报送征求意见建议,正在有序收集相关整改印证资料。
二、存在问题
(一)部门协同共享机制运行不顺畅。一是各行业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仅限于数据共享,其他工作开展情况沟通较少,配合度欠缺。二是处于机构合并期,工作职责有变动,部分单位不明确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导致工作推进缓慢,工作合力不紧密。
(二)干部业务不熟悉。因“村两委”成员大多数为村里的村民,部分村干部知识水平有限、国语水平不高、思维模式受限,致使其工作效率不高,但是巩固脱贫成果任务重,许多业务工作都需要乡镇下派干部、驻村队员的帮助,但是乡镇下派干部工作变动性大,驻村队员轮换周期短,存在工作衔接不上,精通业务的干部不在岗,不精通的干部临时学等问题,致使工作推进中易出现误差,降低工作质效。
(三)商品经济发展势头不足。一是小商品经济发展基础薄弱。乌恰县人口少,并且人群分布比较分散,消费主体基础不足,对小商品经济发展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制约。二是商品经济发展程度低。缺乏资金打造地域标志性商品,缺少企业入驻运营,促进商品经济发展,形成“产+销”商品供应链条,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动群众增收。
(四)脱贫人口转移就业意愿不强。一是农村劳动力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不高、国语水平差、缺乏专业技能,无法从事劳动报酬较高的工作,导致就业水平不高。二是劳动力就业观念亟待转变,劳动力外出务工意愿不强,只愿意在家就近务工或者从事养殖行业,但是县域提供的就业岗位有限,在就业促增收上发挥效果不明显。三是就业稳定性有待提高,部分务工人员工作稳定性不高,会出现无故旷工情况,耽误生产,致使部分企业、工厂不愿意接纳乌恰县劳动力。
(五)产业促增收乏力。一是2023年以来受市场波动影响,农牧产品普遍价格较低,群众没有出售牛羊等牲畜,产业促增收发挥效益不明显,产业带动增收稳定性有待加强。二是根据自治区新财振〔2024〕6号文件要求,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单户补助不设限额,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家庭条件好的,发展愿望越强,享受补助越多,存在有钱人越帮越富;经济条件差的,发展规模有限,享受补助越少,实现补助到重点扶持监测对象和收入万元以下农户的目的较为困难。
三、下一步措施
(一)持续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加强对全县农村户籍人口的常态化监测,持续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实时开展动态监测。坚持对监测户、低保户等低收入特殊困难人群,实施分类管理,强化信息共享,开展精准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持续培育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围绕农业产业“四个百万”工程,持续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提升粮食产能;深入实施肉牛、肉羊、家禽振兴行动,有序推进品种改良,加强疫病防控,扩大饲草种植规模,全面提升养殖质效;依托冷凉气候优势,积极稳妥推进品种优化升级,抓好病虫害防治,提高经济效益;推进设施农业提升改造,因地制宜发展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抓好农产品加工,实现企业做大、农民增收、利益融合、链条延伸的多重效应。
(三)持续促进农牧民大幅增收。坚持就近就地就业和有序转移就业相结合,深入实施“五个一”就业工程,加强高素质农牧民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大力推广以工代赈,吸纳使用当地劳动力就业;完善经营性资产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实现就业增收;持续落实“1131”就业帮扶机制,实现“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率达90%;通过经营性资产、商品经济发展,持续壮大集体经济收入,带动农牧民增收。
(四)持续聚焦和美乡村建设。紧盯“1+8+3”重点任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做好乡村规划,有序推进道路、供水、能源、物流、信息化、综合服务、农村人居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多元解纷体系、乡村社会治理体系,为建设美丽乡村提供坚实有力的基础保障。紧扣示范村创建“8个好”29项指标,强化统筹协调,整合各类资源,有序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五)持续巩固乡村治理成效。有序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加强乡村组织建设,健全村民自治制度,提升自治组织能力,深化宣传教育,增强村民法律意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抓好积分制清单制管理,积极推广运用“为村耕耘者”小程序,用好用活“积分超市”,引导群众参与乡村治理,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
(六)持续加大产业到户奖补项目。全面落实自治区推动产业帮扶精准到户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工作要求,毫不放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力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致富,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充分尊重帮扶对象意愿,引导和鼓励有发展条件、发展愿望的监测对象家庭及脱贫户,通过实施产业到户项目稳定增收致富,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奠定基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