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3-01328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卫健委 | 发布日期 | 2023-06-12 11:48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卫健委 |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不断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全面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广泛普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持续提升卫生县城覆盖率,深入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广泛开展健康细胞建设;普遍形成爱祖国、爱新疆、爱家园、讲卫生、树文明、重健康的浓厚文化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健康综合治理力,依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6号)《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自治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21〕49号)文件和人居环境整治要求。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过《实施方案》制定,明确各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关于人居环境的整治范围,同时明确整治目标和工作程序,为我县加快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制度依据。
三、起草过程
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6号)《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自治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21〕49号)文件要求,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副书记、县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动员大会、召开推进会,征求各单位的意见建议。会议研究安排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结合乌恰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工作,可以全面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广泛普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持续提升卫生城镇覆盖率,深入推进健康县城建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增强居民环境卫生意识,初步建立管护机制,从而使全县呈现“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的社会主义新面貌。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五个方面:一是指导思想。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二是工作目标。明确了重点任务,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整体联动新格局确定了目标;三是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工作任务分解。《实施方案》共有7大类45项(其中主要指标分别为:组织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市容环境、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对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做到每一项部署、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有力有序有效抓好落实;五是工作要求。强化考核激励,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工作落实。
六、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乌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人:玛依努尔
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908-4610172
政策咨询地址:乌恰县健康路6号院卫健委楼二楼爱卫办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