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乌恰县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42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WQX002-2020-00001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20-06-18 13:14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人民政府 |
买尼沙·买买提明、古丽巴尔亲·阿不都赛衣提2位代表:
你们在乌恰县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整治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小区内卫生清扫不及时、不彻底问题
今后我局将督促物业公司落实县城小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每日对小区内卫生区进行清扫,同时安排专人不定时对各小区卫生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存在安全隐患和物业服务不到位问题
一是我局督促物业公司人员每周对消防公共区域、下水道井盖进行检查一次、每月检修一次;避免发生安全隐患问题;二是住建局在后期联合社区及相关单位加强对物业公司管理,大力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以信用评级和日常巡查为抓手,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更新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完善监督考核。
再次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乌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负责人:王建新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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