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乌恰县政协第十七届第四次会议总第21号(社会建设类13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4-0234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08-23 18:48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公安局 |
托热·玛坎等六名委员:
您在乌恰县政协第十七届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流浪狗加强管理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对提出的提案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提案委员见面,深入了解委员意愿,现答复如下:
一是持续加强巡查监管。乌恰县公安局组织警力深入辖区进行“拉网式”排查,确定辖区内流浪狗的活动轨迹,重点对群众反映流浪狗问题较为集中的区域及校园周边进行梳理、排查,对发现的流浪狗进行集中抓捕清理,截至目前,共捕捉流浪狗167只,辖区流浪狗数量大为减少,辖区治安环境极大改善。
二是持续加强管控力度。联合乡政府、村社区建立流浪犬管理工作机制,着力规范辖区流浪狗突出问题。组织便民警务站、警务室组建专业队伍,持续做好辖区内流浪犬、无主犬查扣、捕捉,依法查处纵犬伤人,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涉犬违法犯罪行为,对不服从犬只管理、阻碍执法或暴力抗法等行为依法查处,对流浪狗出没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
三是持续加强宣传引导。乌恰县公安局坚持开展规范养犬宣传工作,及时查处违法养犬行为,积极引导居民文明养犬,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窗、横幅、通告等多种宣传形式,以狂犬病高死亡率为点,通过具体事例,点面结合,全力做好犬类管理的宣传。同时向群众讲解安全防范知识,防止流浪狗造成人身伤害,狗咬人责任认定的法条依据,使广大养犬居民深刻意识到养犬扰民、散放养犬和狂犬病严重危害性,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并能充分认识到加强犬类管理的重要意义。
下一步,乌恰县公安局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一是继续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不断提升养犬管理正面效应;二是加强对养犬行为的管理,特别是对携带犬只出户时不牵领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牵引的情况,强化监管力度,使养犬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有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感谢对我县关于流浪狗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今后对此项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为推进我县环境和社会秩序发展共同努力。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乌恰县公安局
单位负责人:付熙皓
联系电话:0908-4622309
乌恰县公安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