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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乌恰县政协十七届第七次会议第15号(社会建设类8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wqxrmzf00/2026-0134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6-30 11:48
名        称 关于对乌恰县政协十七届第七次会议第15号(社会建设类8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阿孜古丽·买买提明委员:

您在乌恰县政协十七届第七次会议总15号提案《关于优化校园周边环境,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提出的提案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提案委员见面,深入了解委员意愿,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县青少年健康成长、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以及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您在提案中精准指出了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周边超市、商店存在销售高油高糖高盐食品、违规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等突出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青少年肥胖、营养不良、慢性病风险上升、不良消费习惯养成等危害,所提强化综合治理、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宣传教育、深化部门联动,结合我县实际、针对性极强,为我们下一步优化校园周边环境、筑牢青少年健康防护网提供了重要工作思路。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内容,立即组织教育、公安、住建、文旅等相关部门专题研究、统筹部署,全力推动各项整改落实工作,现将具体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深化宣传教育,普及健康饮食与安全知识。一是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切实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护航身心健康成长,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教育局,于2026年4月17日组织召开校园食品安全及青少年身心健康专题培训会。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食堂负责人及家长代表,近150与人参加培训。二是本次培训以“筑牢食安防线·守护青春健康”为主题,聚焦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与青少年健康饮食引导两大核心。通过系统化培训,进一步明确学校及商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风险辨识、应急处置能力,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秩序,从源头遏制高油高糖高盐食品、烟酒等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商品销售,构建“监管到位、学校主责、商户自律、家校协同”的校园健康防护体系。三是要求坚持“预防为主、教育先行”,全面加强青少年健康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健康饮食、理性消费理念。一方面,学校将食品安全、烟酒危害、健康饮食、未成年人保护等知识纳入日常教学内容,通过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专题讲座、校园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科普宣传,详细讲解高油高糖高盐食品、烟酒对青少年身体发育、身心健康的危害,普及食品鉴别、健康饮食知识,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能力,引导学生自觉远离不健康食品与烟酒制品。另一方面,通过家长会、家校微信群、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加强家校联动宣传,向家长普及青少年饮食健康知识,引导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共同纠正学生不良消费习惯,形成“学校教育、家庭监督、学生自律”的协同教育氛围,从思想根源上遏制不健康消费行为。

二、聚焦突出问题,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烟酒销售等安全隐患,我县坚持问题导向、重拳出击,全面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教育局、公安局、住建局、文旅局划定全县各幼儿园、中小学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监管区域,逐一排查食品经营资质、商品进货渠道、商品售卖品类等情况,全面摸清违规经营底数。重点开展食品安全与烟酒销售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高油高糖高盐不健康零食等违法行为,全面下架不符合青少年健康饮食标准的食品;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禁止购买、消费烟酒相关法律法规,严查商户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不设置禁烟禁酒警示标识等行为。同时,加大对校园周边流动无证摊贩的清理取缔力度,规范商户经营秩序,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力净化校园周边消费环境。共检查57户,现场整改问题21个、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

三、健全监管机制,实现巡查监管常态化。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效,我县建立常态化巡查监管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回潮。实行“定人、定时、定岗、定责”网格化巡查制度,联合教育、住建等部门执法人员定期对校园周边商户开展日常巡查,重点聚焦食品质量、烟酒售卖、经营规范等核心内容,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每周开展一次联合集中巡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治,形成常态化、全覆盖监管格局。

四、深化协同联动,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教育、市场监管、公安、住建等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建立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共享监管信息、研判存在问题、协调解决难题,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教育部门履行校园教育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学校加强学生日常教育和校园周边情况排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食品经营、烟酒销售行业监管,依法查处违规经营行为;公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查,依法处置阻碍执法、违规经营等违法行为;城管部门负责校园周边市容环境整治,清理无证流动摊贩。

五、鼓励社会监督。一是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对重大违法行为施行举报奖励制度,并在政府网站公布告知。二是利用12315、12345平台及时掌握食品安全问题,收集问题线索,在24小时内解决提出的投诉、举报,增强公众的参与感和满意度。

六、加强监督抽检。一是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抽检公司对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抽检检测,2026年以来对校园及校园周边共抽检38批次,其中1批次抽检不合格,均已立案处理。二是加强人才培养。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市场经营秩序,提升执法人员对校园周边领域监管执法的专业能力与业务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组织全体一线执法人员开展校园周边执法检查专项培训,聚焦校园周边监管重点难点,精准赋能执法工作提质增效。此次培训紧密结合当前校园周边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紧扣食品安全、产品质量、价格监管、消费维权四大核心领域,由业务骨干、资深执法专员担任主讲,通过理论讲解、案例剖析、实操教学、互动答疑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夯实执法人员业务根基。

感谢您对我县市场监管、教育行业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今后对我局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为推进我县市场监管领域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共同努力。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负责人:巴合提亚尔·托合托库力

联系电话:0908-4621270

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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