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财政局2019年财政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索 引 号 | WQX011-2019-00006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9-06-10 12:03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财政局 |
为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根据自治州财政局下发克财监【2019】6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乌恰县财政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19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内容公示如下:
(一)强化组织指导,做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财政局成立由局领导带队,业务骨干为组员的检查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成员: 组长:海军(局长) 副组长:谢芳芳(乡财局局长)组员:由纪检监察科牵头各业务科室抽调骨干力量一名
(二)重点检查单位:(1)乌恰县康苏镇人民政府(2)乌恰县水利局(3)乌恰县畜牧兽医局(根据检查实际情况必要时延伸到下级单位)
(三)检查内容:一是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开展联动检查。二是选择1-2个行业作为检查重点。高度关注会计准则执行情况,特别是会计核算是否真实、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制度以及财经纪律执行是否合法、依规、到位。三是强化行政事业单位检查,加强资产和内部控制管理。四、财政扶贫项目是否按规定立项、组织实施和验收;项目计划编制是否完善、监管主体责任、监管内容是否明确;项目是否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资金使用报告制;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等问题;扶贫项目是否按规定实行工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是否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实行公示公告制;扶贫项目档案资料是否规范完整;惠农资金管理发放情况。
(四)检查要求: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在检查组进点前,先进行自查。 2、检查小组在检查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单位领导请示汇报,并及时上报检查工作进展情况。3、检查结束后,预算单位要及时写分析说明及检查总结并上报相关报表。
(五)检查小组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908-462309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