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代理记账机构公告
索 引 号 | WQX011-2021-00009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1-05-07 10:52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财政局 |
为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乌恰县财政局对辖区内通过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乌恰魔方财税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乌恰县诚信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乌恰县财瑞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三家代理记账机构在完成财政部的“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2020年度备案资料后,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现进行公告(详见附件:乌恰县代理记账机构,2020年度备案基本情况表)。各代理记账机构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依法依规经营,对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财政部门将按照有关法规予以查处,同时,对经营期间达不到规定资格条件的代理记账机构,责令整改,逾期达不到规定的条件,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乌恰县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广大社会监督举报。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