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财政局2022年度财政监督检查查后公示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3-0050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12-10 18:42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财政局 |
为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根据自治州财政局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克财监〔2022〕1号)的文件要求,乌恰县财政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乌恰县2022年财政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于2022年7月20日至10月20日间,对乌恰县农业农村局、乌恰县吉根乡人民政府和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个单位组织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现将财政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1、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通过查看三个单位的会计资料,普遍存在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会计行为不够规范,如:基础设施类项目未及时入资产;票据使用未按照业务发生的具体性质使用对应的财政票据等会计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2、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
各预算单位在大额物品采购过程中法律意识在逐步增强,逐渐按照规定程序规范采购。但是,由于工作人员在工作细化度、责任心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欠缺,导致合同签订过程中信息填写缺失,对合同签订的重要时间节点等重要信息不进行约束等问题,甚至有些对签订的时间存在逻辑错误。
3、政府采购手续不全、规避政府采购
通过政采云系统逐渐规范单位政府采购行为,但由于政府采购手续较为细化,办理采购计划需要规范的流程和一定时间,因此,仍然存在规避政府采购情况。通过财政部门目前采用的政采云操作平台也在逐渐规范弥补政府采购不足之处,各预算单位在办理流程上也越来越熟练,在制度的制约下,政府采购业务不断规范化。
4、非税收入未按照规定程序缴入非税专户
非税收入的执收单位在缴纳非税收入时,未按照要求申领非税一般缴款书,而是直接通过单位账户转账形式将非税收入缴纳非税专户,在今后工作中,财政部门要积极督促执收单位严格按照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入库,对有执收权限但没有申请非税收入执收码的单位立即按照申请程序申请执收码,杜绝不按程序缴库情况发生。
5、基建类项目核算不规范
单位对基础设施类项目在进行工程款支付时只在费用支出类科目核算,而未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
6、单位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通过近几年内控报表的填报工作,各单位在报送内控报表时上传了单位建立的各项内控制度,覆盖了六大业务领域各个环节。但各单位在执行中存在并未按照单位制定的制度实施,导致内控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建章立制的根本作用。
针对以上问题,财政部门已对被检查的三个单位分别下发2022年信息质量检查的检查报告,并对各单位检查存在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整改建议,要求单位予以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限期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单位,我们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我们将追究法律责任。
(此件允许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