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统计局2019年第三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
索 引 号 | WQX026-2019-00003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统计局 | 发布日期 | 2019-12-12 21:16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统计局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要求,统计局于2019年10月22至23日,根据国家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试行)》(国统字[2019]54号)和《乌恰县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恰统字[2019]7号)文件精神,对我县抽取的部分“四上”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核查基本情况
10月22至23日,我局对我县5家“四上”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
按照实地核查要求,核查组深入企业单位、生产车间和建设工地,采取现场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等形式,实地查看了申报的工业、批发、住宿和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座谈了解了企业单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情况,逐一查阅了企业证照、财务报表等申报资料,详细介绍了“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和“四上”企业申报开展情况,仔细解答了企业统计人员提出的问题,确保了入库企业质量。
二、总体情况
1、企业联网直报工作情况。一是企业均是独立完成联网直报工作,企业统计员现场登陆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能比较熟练的完成数据录入、审核、上报工作;二是核对企业统计报表指标的数据来源、计算方法,填报口径等,我们检查了企业的统计台账和相关原始记录,询问和记录企业生产情况。检查结果为:企业的测算数据均与联网直报数据相符。
2、企业统计基础资料情况。抽中检查的企业均有统计台账、原始记录,企业会计账、明细账、纳税申报表等资料也都比较健全。
3、统计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抽中企业不存在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现象,都能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基本能够较好的提供真实完整的统计资料。
三、核查中存在的问题
1、电子数据不安全,所有报表均未进行外部备份。企业报表归档不规范。
2、部分企业统计台账不规范、不完整,对指标的理解也不到位。
3、乌恰县阿克塔什铁矿因产品生产形式为粗狂的破碎形式,无专人负责统计,自本年生产以来为按工时推算数据。
下一步整改措施:
1、加强对企业统计人员专业统计的培训和指导力度,对报表所含指标做详实的解释。
2、责令台账不规范、不完整的企业于2019年12月底完善统计台账。
3、有计划、有安排及时到企业现场指导统计基础工作,向企业宣讲统计基础资料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指导企业完善统计基础资料,做到基层统计数据数出有据,有据可查。
4、要求企业再适当增加专兼职统计人员,杜绝在统计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只求在一套表上报完数据了事而不保留原始数据和保存相关统计资料的现象发生;
5、加大对基层企业的统计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台账,提高统计报表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切实加强“一套表”上报率。
6、要求企业做好基础统计资料归档工作。
7、县统计局各专业要加强对基层报表的审核把关,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