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统计局2023年1-9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3-0253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3-11-03 1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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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乌恰县统计局对我县部分“四上”企业2023年度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核查,认真按照要求逐项落实数据质量。核查情况如下:
我局组织各专业统计人员对自己所负责专业“四上”企业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工作,此次数据质量检查采取“双随机”抽样方式,共抽取“四上”企业19家,其中:工业企业8家,建筑业企业4家,批发零售业3家,房地产业4家。
一、检查内容及情况
主要检查内容为企业的真实存在性、是否为法人企业以及相关统计数据质量。一是经核查所有抽样检查单位均为法人单位,有实际的生产场地,联网直报数据均由企业填报,未存在代填代报现象;二是大部分企业统计基础资料和台账齐全,原始数据和上报数据一致,计算方法正确;三是工业总产值、主要产品产量、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利润、建筑业产值等相关统计数据真实有效,未存在瞒报、虚报等统计违法行为。
二、存在问题
1、个别企业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依法统计意识淡薄。
2、个别企业统计人员对统计主要指标理解有偏差,在统计联网直报数据填报时出现错误。如:乌恰县就业创业市政有限责任公司、乌恰县帕米尔建筑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一季度填报数据时将计量单位“千元”,误填为“万元”。
2、部分企业未按照《统计法》规定和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建立统计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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