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污水处理费情况汇报
索 引 号 | WQX005-2018-00005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18-08-15 22:07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人民政府 |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污水处理费摸底调查的通知》精神及要求,现将乌恰县污水处理费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乌恰县目前有污水处理企业1家,有1家投入试运行,主要由裕腾集团在组织运行,目前全县污水厂网均有县自来水公司维护运行。乌恰县污水处理厂自2018年1月试运行。
二、污水处理费情况
乌恰县污水处理费执行乌恰县2012年收费标准,污水费含在居民水费之中,执行每立方米0.4元的收费标准,尚未达到自治区要求的0.85元/立方米的标准,乌恰县人民政府尚未有对污水处理费进行补偿,2017年日处理污水3000立方米的运行费用全部由县自来水公司承担。2017年全年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总额为66.4万元。
三、污水处理服务合同情况
目前乌恰县人民政府与污水处理运行企业裕腾集团签订购买服务合同,2017年县财政未向乌恰县自来水公司拨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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