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 WQX028-2019-00006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9-10-21 19:15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根据恰安委办字[2019]6号关于印发《乌恰县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学习自治区安委会《2019年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克安委办字(2019)23号文件精神)结合乌恰县实际,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做好市场监督管理的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将全年来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特种设备工作:
(1)、2019年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对本辖区内的人员密集场所、公共活动场所、高层建筑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隐患治理,对已查出的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部门要重点对学校学校、医院、商场、高层建筑、天然气加气站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锅炉、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重点行业领域起重机械以及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发现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对我县重大危险源单位的监控,对列入我县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单位,认真进行调查、登记、建档,实行分级管理,初步建立了动态监管。年初和这些单位签订了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监察目标责任制,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本单位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并积极开展事故演练。
(3)、抓好根据乌恰县政法委《关于对加油(气)站和液化气钢瓶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专题会议纪要》文件要求,我局负责落实超期未检和报废液化气钢瓶回收销毁工作。开展液化气钢瓶回收报废工作消除了部分安全隐患,我局协助乌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收缴报废钢瓶为 362瓶,已送到克州特检所进行销毁。
(4)、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根据上级部门和乌恰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工作,并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对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切实提升市场监管安全保障水平,杜绝安全隐患:一在节假日期间对我县电梯、锅炉、起重机械、安全索道、游乐设施、危化品等特种设备开展重点监察;二是积极搞好上级部门安排的特种设备专项检查;三是有针对性的、有目的的开展安全监察。即在我县特种设备在安装、使用等环节上严格把关,凡经检验机构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我们都及时监察到位,并发放安全指令书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我局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5)对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燃煤锅炉等特种设备,严格执行不予办理安装告知、不予实施安装监检、不予办理使用登记,坚决杜绝新建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特种设备。并积极与环保部门沟通,坚决实行“三个不放过”(整治不彻底不放过、企业认识不到位不放过、锅炉不拆除不放过),确保高标准、高效率完成燃煤锅炉环保整治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立足单位职能,专人专职,负责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全面推行气代煤、电代煤改造工作。截至目前为止我局共检查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7家,锅炉13台(根据中央环保督察通报已对11台锅炉进行了查封,并注销了使用登记证,剩余2台锅炉已经改为生物质燃料),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1份,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6)、今年辖区内在用特种设备六项指标均达到了100%即:使用登记率要达到10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以上。特种设备定检率要达到100%,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过程中监督检验率要达到100%,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事故结案率100%。万台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68以内。
二、2020年工作计划
我们将依照有关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及上级部门对我们的工作要求,在2020年的工作中,我局将在2019年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力争使乌恰县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率和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确保我县各类在用特种设备不发生重大事故,为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1、继续加大对民用报废液化气钢瓶销毁工作; 2、继续加大我县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力度,对各种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